省水利厅签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责任书

19.07.2018  23:15

近日,省水利厅党委书记罗小云代表厅党委与厅直属各单位党委书记签订了《2018年省水利厅直属单位党委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责任书》(以下简称《责任书》),进一步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党管意识形态原则落到实处。

责任书》明确了责任目标、责任内容和责任追究,包括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精心安排部署意识形态工作、牢牢抓住阵地建设、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和强化舆论引导、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等五项责任。

责任书》要求,责任单位党委领导班子对本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带头承担好党委领导班子的主体责任,带头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管导向强队伍;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协助党委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和推动落实;其他党委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抓好分管范围的意识形态工作。

厅党委将厅直各单位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体系,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据。通过签订责任书,进一步明确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细化责任要求,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意识形态领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