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条措施整治医疗“红包”歪风

13.04.2015  11:39

  “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治理‘红包’的触角要延伸到日常业务工作的方方面面,不留死角。”记者4月9日获悉,省卫生计生委日前出台了《整治医疗行业“红包”问题工作措施》,重点整治医疗行业“红包”问题。

  《工作措施》规定:患者在入院须知中,要书面告知不收和不送“红包”相关规定;医疗卫生机构与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及其代理人,在购销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产品时,双方必须签署《医疗卫生机构医药产品廉洁购销合同》,在合同中设置不得收、送商业贿赂的条款,并明确约定法律责任;对医务人员收受“红包”行为,一经查实,按照《关于在医务活动中收受“红包”或回扣行为处理规定(试行)》,视金额大小,给予警告、责令暂停执业活动、吊销执业证书等相应处理;对因工作措施不实、监管不力、教育不到位而发生“红包”问题的单位,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追究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的领导责任,既追究党委(党组、总支、支部)的主体责任,又追究纪委(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责任。省卫生计生委出台的23条措施,将从源头上压缩“红包”、回扣空间,防范“红包”、回扣问题的发生,明确发生“红包”问题的责任追究制,全力刹住医疗“红包”歪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