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厅组织学习环保部新颁环评管理文件精神
29.12.2015 11:53
本文来源: 环境保护厅
日前,省环保厅组织环评审批人员专题学习环保部新颁环评管理文件,要求在环评审批和竣工环保验收工作中,对于存在未批先建、批建不符、擅自变更、久试不验、未验先投等环境违法行为的建设项目,加强与监测、监察、污防部门联动,分类进行处理,切实维护环评和“三同时”制度的严肃性、权威性和有效性。
环保部近期连续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等规范性文件。文件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的原则,细化了项目建设过程中和建成投运后各阶段的环境管理要求,明确了环境保护部和省级环保部门的监督指导责任,强化了对建设单位违法行为的追责和处罚力度,进一步强化了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工作。
本文来源: 环境保护厅
29.12.2015 1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