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出培训绕道旅游 园林处两副主任被警告

09.03.2015  16:53
原标题:外出培训绕道旅游 园林处两副主任被警告

记者3月8日在市纪委监察局网站获悉,3月5日,德兴市纪委对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四风”典型案例和1起损害经济发展环境案件进行了通报。

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案例是:

一、市国土局土地整理中心公车私用问题。2014年11月4日,市国土局土地整理中心驾驶员程晓宇私自驾驶单位公车送朋友到婺源江湾。且多次将因私事外出的过路费、汽油费等开支票据拿到中心财务上进行报销。经市纪委研究决定,对市国土局土地整理中心主任王昊同志进行诫勉谈话;责成市国土局对程晓宇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作清退处理,对其违规报销的费用予以收缴。

二、市民政局公车私用问题。2015年2月7日,市民政局专职驾驶员(事业工勤编制)熊少明私自驾驶该局流浪乞讨工作用车到绕二镇瑞港村私用。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市民政局副局长曾水发同志进行问责并作诫勉谈话。经市监察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给予熊少明同志行政警告处分。

三、市城管局园林处公款旅游问题。2013年9月份,市城管局园林处副主任姚嫔、俞建国借外出到重庆培训学习之机,改变返程路线绕道旅游,构成了公款旅游的违纪行为。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姚嫔同志党内警告处分。经市监察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给予俞建国同志行政警告处分。

损害经济发展环境案件:

德兴市建设局建筑业管理股原股长叶建忠在负责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建筑节能专项验收等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48910元。经中共德兴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叶建忠开除党籍处分;德兴市建设局建管股工作人员徐选安在负责工程竣工备案和建筑节能管理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对服务对象从事有偿服务,先后收取劳务费共计3.6万元。经中共德兴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徐选安留党察看一年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