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编制实施住房发展规划 增加住房有效供给
近年来,东台市抢抓江苏沿海大开发、长江三角洲一体化两大国家战略叠加的历史机遇,紧扣建设江苏沿海现代化中等城市的发展定位,城市建设全面提速。我们把住房建设作为城建工作的重中之重,精心组织编制住房发展规划,强力推进项目实施,切实增加住房有效供给,房地产市场保持了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实现了房地产业发展与城市建设互动并进的格局。2010年以来,全市新开工住房面积537.99万平方米,超计划48.9万平方米。其中:普通商品房326.42万平方米,超计划16.83万平方米;经济适用房(含限价房)192.12万平方米,超计划29.52万平方米;廉租住房7.39万平方米,超计划2.39万平方米;公共租赁住房12.06万平方米,超计划0.16万平方米。
一、充分调研,严密程序,科学编制住房发展规划
东台市按照“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原则,先后编制了2010-2013年住房发展规划和4个年度的住房建设计划。在编制过程中,突出抓好四个关键。一是重抓前期调研,充分掌握规划依据。组织发改、国土、公安等部门围绕各自职能,对编制规划所涉及的经济社会发展、土地供应、城市常住人口及流动人口等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提出对未来住房发展的意见和建议。二是重抓成果整合,努力提升编制质量。编制住房发展规划充分体现总量与计划项目对接的原则,合理安排普通商品住房的区位布局,重点明确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的建设规模。三是坚持以住房发展规划引领专项规划编制,做到道路、绿化、商业网点、停车场、农贸市场、幼儿园等专项规划与住房发展规划同步编制、同步执行、同步考评。四是重抓细化分解,规范规划报批程序。在编制住房发展规划的基础上,结合年度住房建设实际,编制年度住房建设计划,明确住房建设的具体项目、面积、位置,对每个项目具体到套型结构比例、商品房和限价房的比例,按程序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二、健全体系,合理引导,有序推进住房建设
一是建立和完善多层次的住房供应和保障体系。加快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增加普通商品住房有效供给。综合考虑开发总量、区域布局和市场需求等因素,合理控制套型结构比例和各类房屋的供应结构,满足不同收入人群的住房需求。合理引导住房消费,抑制投机投资性购房需求,加强风险防范和市场监管,坚决遏制房价过快上涨势头,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二是全力推进住房项目建设。有序组织土地供应,在全市用地指标中优先保证、优先安排住房建设用地供应。在报批年度用地时,将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用地单独列出,加快审查报批速度,保证供应计划迅速落实。全力加快项目建设。对每一个住房建设项目,都及时成立服务小组,落实开竣工时点,制定严格奖惩措施,对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进行全程监管,实行季度评比、半年预奖、年终考核兑现。三是切实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充分发挥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和预警预报系统的作用,注重加强房地产市场统计、分析。完善房地产市场信息发布制度,全面、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发布市场信息,稳定市场预期,引导开发企业科学决策和消费者理性购房。
三、加强监管,狠抓督查,确保住房发展目标如期实现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将住房建设尤其是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列入到政府年度工作计划之中,明确项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综合协调,有序推进,确保任务按期完成。二是强化政策法规保障。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法制建设,完善相关政策法规体系,建立较为健全的住房与房地产发展法制体系。完善中低收入家庭保障性住房申请、审核及退出管理办法,建立保障对象档案和信息管理系统。三是强化运行监督保障。完善计划实施的效能评估和动态运行管理机制,加强住房建设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和监测力度。实行合理规划微调,每年第三季度,根据房地产市场情况,对年度计划进行微调。每年年底,组织住房发展规划全面“回头看”,分析存在问题,为来年制定更加科学合理的住房发展规划提供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