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25日,付某等三人来到云岩区煤矿村66号,冒充警察、以缉毒为由进入被害人杜某家中,抢劫人民币9000余元。
今年1月28日,三人在野鸭中学附近,以缉毒名义抢走受害人4790元。三人归案后交代,警具都是从网上购卖的。
昨日,云岩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 杜某三人因抢劫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十二年、十一年。(记者 邱宏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