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评:法鞭失信败德的“过街老鼠”

12.08.2014  18:44

刚刚接到某家商业银行信用卡中心的来电,我的信用卡额度提升申请通过了。本是个生活中的小事,却油然而生了小许喜悦。细想想,这不仅是消费能力的增进,更代表着对我的按时还款、拒绝欺诈的肯定。往大了说,这也是社会信用制度对公民守信的褒奖。

但是,不只奖励,惩罚同样是对正义的伸张。据统计,每年信用卡诈骗犯罪,给国家造成上亿元的损失。看起来似乎与普通人关系不太大,然而间接生成的银行呆账、坏账,又都事关你我的切身利益——好比说,池子里的水浑了,哪个饮水者能置身事外呢?所以,增进全社会的信用,需要加强对守信主体的奖励,更离不开对失信主体的约束和惩戒,只有靠法治来不断鞭挞失信败德的“过街老鼠”,我们才能夯实经济社会发展的健康根基。

最高法日前曾表示,对屡屡失信的“老赖”们,将联合进行信用惩戒。现在,“老赖”不能正常贷款、出境,就连购买飞机票和列车卧铺票都要受到限制。更有效的是,各地法院还录入了20.3万“老赖”名单,公众点击和查询已超过1000万次。比如公开的广州“闫占新”,欠3.8亿元不还,“荣登”失信榜首。这种制度化的执法,想必让一些心存侥幸的失信被执行人,吓得肝都颤了吧?

限制高消费令》,只是一方面。要打怕钻信用制度空子的老鼠们,最好的办法是把笼子扎得再密实些,从源头上震慑、治理失信者的侥幸。这次国务院发布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就是旨在建立“守信激励”与“失信约束”的全面机制。比如,强化行政监管性约束和惩戒,推动形成市场性、行业性、社会性约束和惩戒,等等,听起来拗口,实际上很有深意。

就拿常见的“地沟油”顽疾来说,如果出来一起打击一起,其实很难根治,放到《纲要》中来看,第一鞭子早在“市场准入”时就举起来,劣迹斑斑者禁止入内;第二鞭子在“市场交易”中发挥作用,卡住黑心食材的流转;第三鞭子则通过行业自律执行,靠自查自纠敦促守信;最后一鞭子靠社会公众合力扬起,对失信行为披露、曝光、猛烈谴责。四鞭之下,岂有老鼠完肤及生存之地?

当然,“罪责相应”也是《纲要》的题中之义。比如,云南鲁甸地震,大灾面前,灾民、企业很难正常履约,相应的金融机构也就放宽了信用要求。再如,一些处罚和震慑,也分为行业内部、社会公开等不同的情况。一言以蔽之,褒扬诚信、惩戒失信,小失小打、大失大打,向“老鼠”们高举鞭子,让“老赖”们无处遁匿,诚信风尚才能新风阵阵,诚信社会才能愈益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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