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评:特困供养探路社会财富再分配

16.08.2014  20:24

9月1日起,北京市城市特困人员将由政府供养。赚人眼球的是,供养内容不仅包括居住、养老、看病、上学,每月还要给零花钱。尤其是供养标准不得低于“当地城镇居民平均生活水平”。对此,应当如何看待?

社会福利的多寡,说到底是由经济发展水平决定的,反映着一个地区的进步程度。北京作为首善之都,上半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1635元,位居全国前列。而社会福利主要来源的地税收入,上半年累计完成1853.2亿元,增幅11.3%大大超过了居民增收的8.9%。可以说,北京市出台“特困供养”的办法,标准虽高出预期不少,但也在情理之中,有相当的实力、能力兑现承诺。

也有人说,北京的福利,外地人很难享受,这不公平。其实不能如此狭隘看问题,否则任何发达地区的福利政策都没法推。北京的做法,一定程度上也给其他地区提供了借鉴——经济发展了这么多年,红利如何共享?国富如何转化为民强?特别是对一些市场化程度高、但收入分配差距也高的地区,此举具有缩小差距、和缓社会矛盾的稳定器作用。应当说供养特困的意义不限于特困,还给全社会财富的再分配发挥着探路的示范。

然而,凡事总有另一面。别怪有人忧心,之前的低保、经适房、社会救助,屡屡曝出过分配不公、寻租逐利的不公平状况。这个特困供养制度,面临同样的困局。如外界所关注:有哪些人员符合条件、哪些处于政策边缘、哪些想要浑水摸鱼?都需要制度化厘清。说起来挺容易的事,实践中涉及存款、住房、财产、子女,甚至一些历史问题复杂得无法想象。如何才能应保尽保,如何才能避免中饱私囊,决定着这项民生政策的执行力、生命力。

此外,这部分群体的界定,还与城市“三无”人员重合,而补助标准却高出很多,政策如何在不同群体之间搭好平衡木?以保障公平。比如身份认定的边界,既要清晰准确,又要动态化,当一部分人情形变更之后,有顺利进入另一情形的可能。

再有,应当汲取北欧国家过渡福利化、鼓励“懒人”的教训,特困供养如何避免一些人为享受福利而“故意入贫”,必须出台细化规定防止有能力、有潜力、能够自食其力者混入其中。

总之,特困供养称得上是全社会财富再分配的探路先锋,为人民的幸福生活兜底。好事办好,要求政府保障民生的制度建设更公平、更合理、更科学,坚持未雨绸缪,始终跑在民生幸福的前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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