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举办药品GMP检查员继续教育培训班的通知
各设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樟树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局有关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局《关于贯彻实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的通知》(国食药监安[2011]101号),进一步提升我省药品GMP检查员的业务能力,省局决定分别在九江市、赣州市举办两期药品GMP检查员继续教育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地点
时间:分两期培训,第一期2016年11月8日—10日培训,11月7日下午报到,11月11日上午离会,抽调部分检查员组成6个检查组,11月11日—12日参加现场检查;第二期2016年11月23日—25日培训,11月22日下午报到,11月26日上午离会,抽调部分检查员组成6个检查组,11月26日—27日参加现场检查。
第一期培训地点:九江远洲国际大酒店;地址:九江市南湖支路116号,前台联系电话:0792—8888888;九江市局联系人:吴平(13807029498,0792—8588681).
第二期培训地点:赣州山水大夏宾馆;地址:赣州市章贡区红旗大道25号,前台联系电话:0797—7306969;赣州市局联系人:谢庆生(13979706772,0797—8377897)。
二、培训内容
1、数据可靠性检查及要求
2、GMP附录-确认与验证
3、GMP附录-计算机化系统
4、工艺验证
5、无菌药品GMP检查指南的规定
6、2015年版药典通则等有关问题的解读
7、2015年版药典微生物检查要求
8、药品GMP检查案例分享
三、培训人员
全省国家级和省级药品GMP检查员,合计304人(详见附件1),各期参加人员安排情况如下:
第一期(九江班):省局和直属事业单位、南昌、九江、景德镇、鹰潭、上饶等地人员,共154人。
第二期(赣州班):赣州、吉安、新余、萍乡、宜春、抚州、樟树等地人员,共150人。
四、其他事项
参加培训人员培训费、食宿费由省局承担,交通费自理。
请各设区市局和局有关直属单位于2016年10月28日前汇总本辖区(或本单位)参加培训人员名单,将参训回执(见附件2)电子版报省局药化生产处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人:廖辉军 电话(传真):0791-88158013
附件:1. 药品GMP检查员培训名单.docx
2. 药品GMP检查员继续教育培训班参训回执.docx
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6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