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召开“集中整治”工作推进会
17.03.2017 05:04
本文来源: 监察厅廉政网
会议强调,开展“集中整治”工作是治理基层“微腐败”的有力抓手,是提升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群众满意度的有效手段,是增强人民群众反腐倡廉获得感的有效途径。各级党委(党组)要高度重视,提升认识,要对前期“集中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梳理,查漏补缺,认真研究制定重点核查工作举措。
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单位要加强沟通,注重协调。市“集中整治”办公室要做好上下沟通工作,注重协调各重点责任单位抓好重点资金项目的监督检查工作,及时向省纪委汇报工作进展和好的工作经验及做法;各县区纪委要做好牵头协调工作,让各县(区)直重点责任部门主动担当起相应工作职责,推动“集中整治”重点核查工作全面有序开展。各部门单位要通力协作,要做到上下联动、互通有无,努力形成“集中整治”工作的整体合力。要进一步规范程序,着力发现问题、查处问题、堵塞漏洞,以问题为导向,健全基层权力运行监督制度,形成一整套严谨细致的运行程序和监管办法,促使有关单位管好、用好民生资金,让民生资金真正造福于民,体现“集中整治”工作的成效,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萍乡市纪委)
本文来源: 监察厅廉政网
17.03.2017 0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