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健:阻止虐童行为蔓延是根治虐童病根的关键

22.07.2015  11:31

  南京“虐童案”自从案发后,一直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昨天傍晚,南京市检察院政务微博发布消息称,2015年7月20日,李征琴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由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浦口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现代快报7月21日)

  南京“虐童案”在媒体舆论的关注下持续发酵,如今大家最为关心的是本案的被告人也就是孩子的养母是否最终会因虐童行为受到法律的制裁。不止是当事人,连同审理此案的司法部门在媒体公众的关注下都感到压力山大。

  与其把此案看成是单纯的家暴案件审理,不如说是社会对儿童权益保护方面法律法规的审查。在我国《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中对儿童权益保护有明确的规定,在相关虐童案件审理上也并非第一次,所以我们应该坚信法院在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前提下,最终会给大家做出信服的判决。大家对于此类案件关注可以,对受伤害的孩子关心同情应该,但是更应该以理性的心态来等待判决结果,不应该恶意的炒作给各方面施加压力。

  家暴问题是家庭问题,同时也透漏出一方面社会问题,就是孩子的教育问题和养父母对孩子的抚养问题。大多数的孩子因为“独子”原因在家中享受着皇帝般的待遇,可是有少数的孩子因为缺乏家庭的关爱和家庭教育方式欠妥等诸多原因的确蒙受着本来不应该的伤害,对未成年孩子的保护是家庭的责任,更应该成为社会的责任,因为没有人可以保证除了南京的虐童案外其他地区就没有虐童的行为。

  各地执法部门大多都有诸如像妇女儿童保护中心等这类的保护妇女、儿童的机构,对于经常接触未成年孩子的学校和社区居委会等单位应该对自己学校或辖区内的未成年人成长情况进行经常性的了解,发现虐童行为要及时向相关部门进行反映,给未成年人搭建起遮风挡雨的保护伞。

  作为孩子的父母,不管是亲生父母还是养父母,抚养孩子的责任就是为孩子的成长和进步提供方便的条件。如果将孩子当作泄愤的工具,不止是道德问题,更是良心问题,严重的还要受到法律的惩处。孩子是无罪的,不应该在阳光灿烂的年龄背负那么多的伤害。

  孩子是祖国的花朵,是社会未来的希望,只有在阳光雨露的滋润呵护下他们才能更好的成长起来。虐待孩子和其他家庭暴力一样,很容易随着时间的推移形成习惯性,打好提前量是非常有必要的,不要等到虐童事情发生了,各方面才想到亡羊补牢,更应该将这种行为在发生之初就能够得到有效的控制和根治。

  给孩子一片晴空,孩子的内心才不会被阴霾所笼罩,给孩子更多的呵护,孩子的今后才能更加的阳光灿烂,希望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孩子最终能够远离家暴,不在小小的年纪就承受本来不属于他们的那份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