蚂蚁搬家式贪污为何一“搬”就是5年
给农民发放粮食补贴款时,从金额较大的补贴款中,每户截留20元、30元、50元不等的小数额,这是余干县瑞洪镇财政所副所长袁茂金这几年惯用的伎俩。
自2008年11月至2013年10月,袁茂金多次利用发放惠农资金和民政资金的职务便利,截留粮食补贴等惠农资金,作案时间达5年之久。今年5月,余干县纪委工作人员在查办瑞洪镇某村党支部书记涉嫌贪污违纪案件的过程中,发现该村几名村干部前几年的粮食补贴款被扣减,于是顺藤摸瓜,这才让袁茂金蚂蚁搬家式的贪污手段浮出水面。
据余干县纪委办案人员介绍,袁茂金在任瑞洪镇财政所副所长及“一卡通”专管员期间,把“黑手”伸向粮食补贴款、交易失败的种粮大户补贴款、低保补助款,通过做假账的方式,实际侵吞国家惠农资金和民政资金10余万元。6月上旬,在该案移送司法机关之后,记者来到余干县采访,挖掘案件背后的成因。
原因一:村民对该领多少补贴款心里没数,让袁茂金心存侥幸
粮食补贴款发放标准隔几年调整一次,低保补助款也会逐年增加,而这些情况,虽然办事机构能够掌握,但村民不一定清楚。袁茂金就是抓住了这个“可乘之机”,在每家每户的补助款中“抠”出一小部分留给自己。上千户村民的部分粮食补贴款,就这样被他截了下来。余干县纪委办案人员介绍,即使有村民发现应发放补助额与实际发放额存在差距,袁茂金也会以“可能是信用社扣了年费”“今年跟去年标准不一样”等理由搪塞过去,事后酌情补齐。
此外,因为容易被遗忘,发放失败的种粮大户补贴款也被袁茂金“瞄中”。经查,2010年年初,由于账户名核对不上等原因,有十几户种粮大户补贴款发放失败。直到当年年底,仍有一户种粮大户的6万余元补贴款无人领取,资金一直在瑞洪镇财政所账务上。这笔资金,最后也被袁茂金截了下来。
记者了解到,由于余干县农村留守人员以老年人和儿童居多,他们当中很多人对补助款项的具体数额心中没数。很多外出务工人员春节回乡,即使知道补助款出现几十元的差额,考虑到数额较小,也不会特意跑到有关部门找人询问。
原因二:操作与监管制度存在缺陷,办事部门之间衔接上的漏洞成隐患
为方便转账,在实际操作中,袁茂金一般准备两本发放名册,一本在财政所,没有任何问题;一本给信用社用于发放资金,他在其中加上了已申请为低保户的妻子张某的名字,截留的资金进的就是张某的账号。两本发放名册,总额相同,由于户数太多,加上袁茂金在电脑表格上采用技术手段隐去了张某的名字,一般的监督检查很难发现其中的问题。
“此案具有较强的隐蔽性,从财政所有关资料和账目来看,都比较齐全、清楚。加上‘一卡通’资金覆盖面广、涉及部门多、资金量大、发放时间紧,在发放过程中,有时存在个别环节执行程序不彻底、不到位的现象。就此案来说,信用社有时只提供了发放失败清单,而未反馈发放成功清单,财政部门也未能强烈要求其提供,致使出现漏洞。”余干县财政局负责人这样分析。
该负责人表示,在此前一般性的监督检查上,县财政局注重的往往是就账查账,深入基层上门与农户核对较少。今后,县财政局将汲取袁茂金案的教训,与信用社核对所有的发放名册及发放金额,要求各乡镇财政所长做到一户一户核对。此外,该县在发放惠农资金时,还将由至少2名工作人员完成录入和复核工作,起到相互制约的作用。
原因三:廉洁自律意识淡薄,个别基层干部把惠农资金当成“唐僧肉”
“作为一名年轻且具有高学历的基层财政干部,袁茂金因为放松了对世界观的改造,不仅给家庭带来了伤害,也给社会带来了极大的负面影响,这起案件值得深思。”瑞洪镇党委负责人表示,将以此次案件作为反面教材,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一次正风肃纪学习教育。
余干县纪委办案人员认为,袁茂金多年从事“一卡通”资金发放工作,随着接触专项资金时间的增长,放松了本该绷紧的廉洁自律之弦,在社会上各种不正之风的影响下,把惠农资金当成了“唐僧肉”。因此,对容易滋生腐败问题的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要建立完善的监督制度,提高权力运行的透明度,才有利于抑制腐败现象的发生,有利于保护干部。
如何强化对廉政风险大的岗位人员的监管?余干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洪海认为,一是要拓宽群众监督渠道,保证重大事项公开、透明,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二是建立、完善并严格执行重要岗位人员定期轮岗制度;三是把纪律和规矩摆在前面,坚持抓早抓小、关口前移,防止“小事拖大、大事变‘炸’”。另外,要对基层“小官”贪腐行为实施“零容忍”,做到“一案双查”,加大对“一把手”的问责力度,让主管领导不能视而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