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血吸虫病防治地区达标考核评估方案》

12.09.2014  11:44

  日前,省卫生计生委出台《血吸虫病防治地区达标考核评估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一步规范我省血吸虫病防治地区疫情控制、传播控制、传播阻断标准的考核与评估工作。

  据了解,《方案》规定县级达标考核时间应当在当年血吸虫病感染季节后(10-11月)进行。市级和省级达标评估时间原则上应当在当年感染季节后进行,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安排。

  《方案》明确要求,凡申报达标考核的县均应当具备以行政村为单位,能反映当地达到各个防治阶段标准的病情、螺情变化的各种图、卡、册、报表等数据资料以及反映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的文字材料。达到传播控制标准的考核重点审核近2年病情和螺情资料;达到传播阻断标准的考核重点审核近5年病情和螺情资料。县级达标考核要求对县级、乡级和抽样村的档案资料进行审核;省、市级达标评估要求对省级、市级和抽样单位的档案资料进行审核。(周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