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省份4月份CPI公布 16省份涨幅超全国水平(表)

15.05.2015  14:29
原标题:31省份4月份CPI公布 16省份涨幅超全国水平(表)

  原标题:31省份4月份CPI公布 16省份涨幅超全国水平(表)

  31省区市4月CPI涨幅。

  国家统计局近日公布了全国31个省(区、市) 4月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数据显示,25个省份4月份CPI涨幅较3月回升,16个省份的涨幅超过了全国水平。

  16省份涨幅超全国水平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4月份CPI同比上涨1.5%,较3月份回升了0.1个百分点。CPI涨幅连续3个月处于“1时代”。

  与全国水平相比,青海、北京等16个地区的4月份CPI涨幅超过了全国水平。甘肃、重庆、海南、江西的涨幅则与全国持平。

  在这31个省份中,青海4月份CPI同比涨幅最高,为3.4%,也是全国仅有的CPI涨幅在“3”时代的地区。新疆涨幅最低,仅为0.2%。

  25省份涨幅较3月回升

  中新网记者梳理发现,与3月份CPI涨幅相比,河北等25个省份的4月份CPI涨幅出现回升,仅广东、广西两地出现回落,吉林、西藏、甘肃和辽宁的涨幅则与3月持平。

  虽然大部分地区CPI出现回升,但对于未来物价走势,国家信息中心经济预测部主任祝宝良此前接受中新网记者采访时表示,当前国际经济复苏乏力,大宗商品价格下跌,国内产能过剩问题依然存在,预期全年物价将低位运行。

  “当前实际利率仍然偏高,在物价压力不大的情况下,降息没有问题,货币政策有一定的宽松空间。”祝宝良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