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要重点监管与商行合作的影子银行
17.01.2014 13:42
本文来源: 江西新闻
中新网1月17日电 国新办15日发布了2013全年的金融统计数据,影子银行再次引发关注。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经济改革与发展研究院教授宋立今日做客中新网财经频道视频访谈间时表示,有些影子银行会随着时间而慢慢撤出,真正要监管的是和现在正在和商业银行合作的那部分。
宋立表示,既要看到影子银行存在的必然性,同时也要防范好它的风险,有效发挥正面的作用。从利率市场化的角度而言,它客观上是有利于利率市场化,形成市场化的利率。“比如有个大企业贷款之后给别人使用,这个利率肯定和银行利率不同,也不受管制了。从商业银行经营业务转型角度来说,也有一定的好处,因为我们过去银行主要还是自己去放贷,有些多元化的业务可以发展”。但风险也会由此而生,需要对这方面进行监管。
他认为,对整个影子银行应该进行分类,不能一概而论,有些影子银行会随着时间而慢慢消失,真正要监管的是和现在正在和商业银行合作的那部分。如这一类为中小企业提供适当融资渠道的影子银行,它的存在是由于大银行收缩,中小型地方性的银行、民营银行还没有成长起来,中小企业缺乏适当的融资渠道,其为那些能贷到款的企业从事转售业务,提供一些临时性中转性服务,也有存在的合理性,但随着民营银行的发展,随着银行体系的健全,这类影子银行会慢慢会缩小。
此外,如PE、VC这些机构,随着规范发展,这些机构慢慢会向投资过度,贷款难度越来越小,因为贷款收益毕竟有限,VC、PE就是要获得高回报,他们也会慢慢去撤出去。
“真正与商业银行合作业务的一些影子银行,才应该纳入整个监管的覆盖之下,让它们在阳光下去运作。” (中新网财经频道) (中新网江西新闻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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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2014 13:42
省委第九巡视组向省工商联党组反馈巡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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