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足百年高度 坚守规划理念 努力建设见山见水特色魅力美丽乡村
农村宅基地和住房建设管理是新形势下农村管理工作的一个重点,也是一个难点。近年来,吉安市紧紧围绕建设大气、雅气、秀气新吉安,不断探索和实践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工作,走出了一条规划引导,文化传承,城乡统筹,建管并重,独具庐陵特色的农村住房建设管理新路子,农村无序建房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农村面貌焕然一新,促进了农村土地的节约集约利用、保护了农村耕地,推动了经济社会健康可持续发展。吉安市先后获得2012年度“全国保发展保红线工程行动成效显著单位”、“全省耕地保护成效显著单位”和2013年度“设区市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优秀单位”。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立足百年高度,让规划成为规范农村建房的一条基准线
传统的农村建房,主要是靠村规民约和村民自律来规范,随意布局、乱搭乱建行为曾经普遍存在,散、乱、差严重。为解决这一问题,该市坚持从抓规划入手,立足百年高度狠抓农村建房规划。一是推进村庄规划全域覆盖。从2009年开始,市委、市政府要求各地加强农村规划编制,严格按照规划审批农民建房。近五年,市委、市政府出台的年度《吉安市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意见》,都将加强农村规划编制作为一项重要任务进行考核。到今年为止,全市各乡镇村庄规划已实现全覆盖。二是保障村庄规划编制水平。该市明确,村庄建设规划的编制主体为各乡镇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委托具备甲级或优秀乙级以上规划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规划并组织实施。县(市、区)规划建设部门负责规划审查并报县(市、区)政府审批,保障了规划编制整体保持较高水平。三是坚守生态文化理念做规划。一方面,始终把生态和文化作为吉安最大的优势和特色,积极倡导因地制宜、道法自然、不推山、不填塘、不砍树、显山露水、保护生态、崇尚文化的理念做规划,努力建设“见山见水、记得住乡愁”的乡村。另一方面,始终坚持“八不八多”理念建设美丽乡村,尽可能保留自然景观、山乡村庄田园古朴风貌。同时,在吉泰走廊尽力保护自然生态,严格审批农民建房,注重保留山山水水、农田沟渠、天然湿地,保护吉泰走廊郊野生态绿色屏障。在规划的引导和管控下,农民遵守规划的意识明显增强,目前,该市农民建房的申报审批率达到98%以上,许多地方出现了主动进行立面改造、主动纠正违章建筑的喜人局面。
二、坚持统一风格,让地域特色成为引人注目的一道风景线
在不断的实践中,该市认识到,农村建房是反映地域特色的一个重要载体。规范农民建房不仅是要规范农民的建房面积、户型和朝向,更重要的是体现地域风貌,彰显庐陵文化特色,形成一道美丽乡村风景线。一是推广统一图集打造庐陵民居群。近年来,按照“青砖灰瓦坡屋顶,飞檐翘角马头墙”的庐陵民居文化特色,在全市范围内征集了100套村民建房设计方案,依据“功能齐全、经济实用、结构工整、造型简洁、庐陵风格、乡土特色、符合风俗、方便施工”的原则,从中遴选30套,汇编成《庐陵文化特色民居图集》,随同设计图纸,免费发放至全市乡镇、村委会,供村民建房选用,加速了具有庐陵风格特色的民居群建设,进一步丰富了农村庐陵文化内涵。二是按照统一标准打造综合示范带。突出赣粤、泰井高速和105国道吉泰走廊沿线可视村庄的建设提升,按照“四个统一”的标准,即新建住房统一推荐户型、旧房统一按规划风格进行坡屋顶和立面改造、旧危房和乱搭乱建统一拆除、猪牛栏统一集中建设,达到了春有花、夏有荫、秋有果、冬有绿的效果,新农村建设呈现出生态美、村容美、庭院美、生活美、乡风美“五美”新风尚。万安县把县城至泰和杨村26公里长的省道杨万线作为美丽乡村建设重点,致力将其打造成集生态秀美带、村容整洁带、产业富民带、乡风文明带、党建示范带于一体的美丽乡村综合示范带,实现了生态环境大改善、村容镇貌大改观、产业发展大突破、社会管理大规范的目标。三是依托镇村联动打造美丽乡村。该市美丽乡村建设最初以自然村为单元,工作重点放在改变村庄环境面貌,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上,各地还结合本地实际,打造了一批示范点、精品村,得到受益村庄群众的拥护和支持。但有如“天女”散花般星星点点的布局,挑肥拣瘦的安排,使秀美新村与原始村落不断切换,造成了“过了老村看新村,新村前头现老村”的强烈反差,引发了非受益村庄群众的不满。市委、市政府尤其是主要领导及时敏锐地发现了这个问题,认为如果对镇村联动不进行统一规划,美丽乡村建设仅限于独立村庄整治的层面,满足于天女散花、零打碎敲,那么它的意义就会大打折扣。为此,在充分总结前几年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明确提出“全域规划、带状推进、镇为核心、绿化同步、产业配套”的思路推进镇村联动,通过核心点的打造,以点带线,扩线成片,拉动整个沿线连片村庄的同步推进。目前,全市实施镇村联动的乡镇累计达140个,辐射带动500多个自然村,形成“蝴蝶效应”。特别是吉水县低坪村的整村推进模式和万安县杨万线镇村联动模式,成为我市美丽乡村建设示范带,发挥出了示范效应。
三、严抓巡查整治,让“两违”建房成为干部群众不敢逾越的一条高压线
市委、市政府对整治农村“两违”建房高度重视。市委王萍书记多次强调,哪个地方宅基地管理混乱、违法违规建房严重,将严肃追究当地党委、政府的责任,一年内某个乡镇出现三起以上违法占用耕地建房的,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就地免职。为加强对“两违”建房的整治,按照“防范在前、发现及时、查处到位”的工作思路,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对农村宅基地实行全天候、全方位、全覆盖的巡查监管。一是建立动态巡查监控机制。明确了农村村民建房县、乡、村三级联动巡查范围及职责,村委会负责一级巡查监控,乡镇负责二级巡查监控,县(市、区)负责三级巡查监控,并建立市级督导巡查制度,做到“两违”早发现、早报告、早制止,将各类农民建房违法违规用地行为遏制在萌芽状态。二是建立土地执法监察协管员机制。全市聘请了2040名村级执法监察信息员和近300名乡级执法监察联络员,将执法关口前置、工作重心下移,构建以乡村信息员为基础、国土资源所为纽带、专业执法队伍为主体的群防群控体系。三是建立部门联合执法机制。法院、检察院、公安、纪检监察和国土资源、建设等部门联合办案,坚持“既查事、又查人”原则,共同查处农民建房违法违规用地案件,对破坏耕地行为及时追究法律责任,对违法占用基本农田的坚决拆除、恢复原状,决不允许以罚代法。原泰和县委常委、副县长彭恒和因非法占用基本农田建造住宅受到严肃查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对建筑物全部进行了拆除。泰和县、吉州区有两个乡镇的党委书记、镇长因农民“两违”建房被免职或诫勉谈话。四是建立严格查办案件机制。各地成立了违法违规用地建房清理整治领导和工作机构,组织专门力量,深入开展清理整治活动,对擅自改变宅基地、侵占耕地“开天窗”等违法违规用地建房的,坚决予以查处,取得“发现一宗、打击一起、震慑一方、教育一片”的整治效果,有效维护了土地管理的良好秩序。
四、推进长效管理,让建章立制成为规范农村建房的一根导航线
规范农村建房,建章立制用制度进行约束和规范是根本。一是不断完善管理机制。市委、市政府成立了由市委农工部、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市城管局等职能部门组成的吉安市农村村民建房规划管理领导小组,各县(市、区)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具体负责对辖区内农村村民建房的规划管理和技术指导,实现了常态化管理。在此基础上,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吉泰城镇走廊道路沿线农民建房审批管理的通知》、《吉安市吉泰走廊城镇农民建房管理暂时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村民建房规划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吉安市中心城区农民自建房规划管理办法》,明确了加强和规范农村建房的一系列措施,成为全市农民建房管理的统一制度规范。建立了批前、批后、建成后“三到场”制度,即批前到场勘测定位,批后到场放线定界,建成后到场验收登记。对经批准的宅基地在落实建房地块时,由乡村规划建设管理站、国土资源所、村组干部、户主及四邻现场实地放线,确定四至,设定界址标志,并由现场参与人员签字或盖章,记录在案,避免因放线走过场、丈量不认真和四至不清而产生土地纠纷和违章乱建。二是严格实行绩效考核。市政府每年都要将各地落实农村宅基地管理、耕地保护等成效情况纳入全市土地管理目标考核,分值占比逐年提高,对考核前三名的县(市、区)分别奖励120亩、100亩、80亩用地指标,并将宅基地管理成效作为向省国土资源厅和国土资源部推荐评选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的重要参考指标。同时,各县(市、区)政府和乡镇均将宅基地监管纳入了对下一级的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奖优罚劣。三是严格执行“一户一宅”和“八个禁止”。 对申请建房的农户,严格按照“一户一宅”规定审查资格条件,鼓励拆旧房建新房、利用老宅基地建房,并控制占地面积,占用耕地的每户不超过90平方米,占用非耕地的每户不超过120平方米。严格落实“八个禁止”规定,即禁止城镇居民私自购买土地建房;禁止非法倒卖集体土地建房;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建房;禁止建新房不拆旧房;禁止擅自占用耕地“开天窗”建房;除乡镇规划区和村庄规划区特殊需要外,禁止在国省道两旁100米以内建房;禁止未批先建、批小建大、批东建西;禁止违反城镇规划、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建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