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设立全国首个省级“河长制”表彰项目
17.08.2017 20:36
本文来源: 江西省人民政府
近日,经中央批复,我省设立江西“河长制”工作先进集体、优秀河长评比表彰项目,这是全国首个省级“河长制”工作的表彰项目。
此次表彰项目的主办单位是省政府,周期为3年,表彰名额为先进集体15个、优秀河长60名。我省自2015年年底高规格启动“河长制”以来,在体系构建、制度建设、专项整治、宣传引导等方面均走在全国前列。“河长制”先进集体、优秀河长评比表彰项目的设立,将通过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激发各地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营造全民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河长制”工作的良好氛围。
本文来源: 江西省人民政府
17.08.2017 2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