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防“天书病历”沦为“夺命利器”

14.04.2015  11:37
原标题:谨防“天书病历”沦为“夺命利器

  在浙江宁波,有多家医院开始对医生潦草病历进行整治。一些医院还专门制定了《医院门诊初诊病历质量检查评分表》,将字迹当作病历质量评分的一项标准,并且考核结果每个季度公开通报。就在前两天,浙江一家名为李惠利的医院发出通报,对7位“狂草医生”作出扣发奖金的处罚。(《现代快报》4月13日)

  因为书写“天书病历”而遭到院方的处罚,在有些人看来似乎是“小题大做”,那些受到处罚的医生或许感到委屈,然而,笔者倒是以为,如此严厉的措施实在有必要,这对保障患者生命安全无疑有着直接的现实意义。

  一个时期以来,有些医生擅长“天书病历”的书写,不但一般患者难以辨认,就连一些业内医生也似乎“看不懂”,这些“天书病历”招摇过市,不但损害了医院的社会声誉,更给各种医疗事故埋下隐患。

  不可否认,在当下看病难、看病贵的情势下,要让医生一笔一划地书写病历似乎有些勉为其难,但是绝不能因此而“龙飞凤舞”,让人如同“看天书”。医生这个职业不同于其他职业,它的职业要求很高,严谨细致是基本的职业操守,“天书病历”轻则给患者造成无谓的浪费,重则危及人的生命,万万不可马虎。有些医生会说,每天接待的患者少则几十,多则上百,如果规范书写,将会严重影响到会诊速度,这固然有道理,但说到底还是对自己职业操守失职的一种托词而已。试想,如果患者为自己的亲友或者亲属,书写病历时他们也会如此轻率和鲁莽吗?恐怕早就小心翼翼,绝不会“龙飞凤舞”了,某些医生之所以热衷于“天书病历”书写,根本的在于责任心的缺失。

  其实,我们国家对医生病历的书写早有明确规定,2010年3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对病历书写格式、字迹、表述甚至标点符号等更是做出了严格规范。只可惜现实语境下有些地方规定沦落成了“稻草人”,规定是一方面,执行不执行则是另一方面了。

  从另一方面讲,规范病历的书写不仅是对患者的保护,更是医生自我保护的一种方法,在病历上书写工整规范,减少了医疗事故不说,更化解了无谓的医疗纠纷。当前,随着电脑的普及和应用,今后的“天书病历”会越来越少,但还会持续存在一段时间,尤其那些医疗设施差的单位和部门,书写病历要完全做到“电脑化”恐怕还有相当的困难。在此情形下加强病历书写规范已是刻不容缓换,要知道,书写规范的病历不仅是对患者负责,更是对自己、对医院社会声誉的负责,绝不能让“天书病历”沦为另一种“夺命利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