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召开案件质量巡查暨案审业务研讨座谈会

24.12.2016  01:04

  12月19日至20日,吉安市案件质量巡查暨案审业务研讨座谈会召开。会前,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廖宏对座谈会做出明确要求,全市案审部门要务必认清形势、提高认识,严把执纪审理标尺。

  会议学习传达了12月16日全市纪检监察系统深化落实监督责任暨“比学赶超、争创一流”动员部署会精神,要求全市案审工作人员牢固树立“比学赶超、争创一流”意识,在执纪审理工作中,要始终保持勇于探索创新的好传统好作风,积极践行“比学”,营造赶超氛围;要始终坚持以创特色工作为主抓手,争创各项工作一流成绩,不断提升我市执纪审理工作水平。

  会议强调,案审部门应当主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更新执纪审理理念,带头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要严格落实中共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七条规定要求,全面理解、准确适用省、市纪委下发的关于运用落实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指导意见及实施办法;要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抓好质量问题整改工作,发挥好审理把关作用;要进一步抓好学习,提高审理素质。

  会议对26件县级纪委自办案件和13件基层乡镇办理的案件进行了案件质量巡查,并逐一点评反馈;就10个疑难典型案例和新党纪处分条例理解适用问题,开展了业务研讨座谈,取得了初步共识。会议还对明年全市案审工作做出了部署。(吉安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