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溪市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08.03.2015  22:06

一、广泛宣传《江西省行政执法监督实施办法》,要求全市行政机关认真学习,准确把握行政执法新任务新要求,并将学习宣传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市政府。对未组织学习宣传的机关予以通报。

二、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要求各行政执法部门填写《贵溪市涉企行政检查备案表》,摸清涉企检查数量、对象和内容,报市政府审定,杜绝重复检查、多头检查等现象。

三、改进行政执法。要求各行政执法报送行政执法计划,进行合法性审查,对缺乏法定依据的予以取消。

四、加强重大行政执法行为备案。严格执行《贵溪市关于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执法行为备案工作》文件要求,对应备案而未备案,发现一起通报一起。(贵溪市法制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