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溪县林政资源“三项”管理上台阶

09.06.2014  14:10

近年来,资溪县积极走好森林资源可持续经营道路,突出“三项”管理,使林政工作大上新台阶。

一是加强林权林地管理。进一步推进林改后续工作,共完成插花山和漏登山登记3100亩、纠错3200亩,排查山林纠纷98起,已调处36起(其中乡际间12起、村际间24起,调解面积约1000余亩)。深入开展林权配套改革,先后出台了《资溪县规范森林资源流转管理办法》、《资溪县商品林政策性保险实施方案》、《资溪县林权抵押贷款实施办法》等文件,全县累计流转面积36.2万亩(2013年林权流转41000亩、流转额6700万元),林权抵押贷款累计3.4亿,其中2013年8263万元,抵押面积6.4万亩,全县森林面积保险实现了全覆盖。批复实施资溪县林地保护规划(2010—2020年),进一步规范林地征占用审批管理,2013年共办理征占用林地12起,其中长期占用6起,面积25.2645公顷;为林业生产服务6起,征收森林植被恢复费132.8447万元。

二是加强限额采伐管理。进一步规范审批程序,全县的木竹生产计划经省林业厅批准备案并在网上公示后,由各林场、林业工作站按照省厅有关规定,核实计划至村进行一榜公示,再将计划分配至户进行二榜公示,确保审批公开。严格执行省林业厅关于林木采伐管理有关规定,严禁采伐天然阔叶林,严格执行伐区监督“二承诺一保证”(承诺按采伐证要求采伐,承诺采伐后按要求进行造林更新,保证不收购本伐区外未经设计的非法木材),严格控制景区、城区、江河两岸、国(省)道、铁路沿线可视范围的林木采伐和采脂,全县木材采伐量从过去每年13万多立方逐年减少到现在不足5万立方。被评为“全省第三轮森林资源保护工作先进县”等。与此同时,该县减少森林资源消耗。先后淘汰了年产3000万袋的食用菌产业,整顿了木竹加工业(关闭粗加工企业140余家),限制了山羊养殖(养殖规模由3万头减少到1000头),县乡财政每年因此减收数千万元。积极引导农民走出大山外出创业就业,共转移农民4万多人,很多边远山村成了“空心村”。按每人每年消耗森林资源1立方计算,全县每年因此减少森林资源消耗4万多立方。

三是加强执法监督管理。建立健全林业执法监督体系,制定了“林业行政执法监督规定”、 “林业行政执法禁令”和“五必须、五不准”等规章制度,坚持每两个月最少召开一次林业行政执法会案会,进一步规范林业行政处罚程序。同时,充分利用科技手段监督执法和加强管理,将全县木材流通检查、重点名木古树监护等纳入了“天网工程”。进一步加强野生动物保护,成立专门管理机构,着力建立健全日常监管、联合检查、联合执法制度,努力构建“专业管理、部门协作、全民参与、疏堵结合”的工作格局,推动全县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逐渐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2013年,全县共发送保护野生动植物宣传短信40余万条、发放各类宣传单和宣传画2.5万份、开展联合执法检查5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