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县林业局五项机制筑牢“防腐墙”

08.07.2014  11:38

今年以来,赣县林业局着力构建“四位一体”执法机制、项目挂网交易机制、行政事项集中审批机制、财务资金并联审批机制和基层站、所负责人轮岗交流机制等五项机制,筑牢“防腐墙”。

一是“四位一体”执法机制。该局通过整合林业执法资源,将执法单位的执法职能和人员整合成一体,通过分类授权和细化自由裁量权标准,明确林业各执法单位执法权限和范围,在执法过程中实行统一执法调度、统一执法依据、统一执法权限、统一执法流程、统一执法标准、统一执法监督。

二是项目挂网交易机制。一方面对国有林场林木采伐及销售承包经营权交易全部进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招投标信息进行网上公告公示,由县公共交易中心统一受理、监管服务、交易服务、开评、评标等,防止“暗箱”操作行为;另一方面网上发布重大项目信息,实行公开招投标,预防腐败行为发生。

三是行政集中审批机制。该局一方面通过减少行政审批环节、减少前置审批要件和减少审批时间,“瘦身”一批审批权(时)限。另一方面实行审批事项分类授权,将全县林业行政审批事项按“即办件、限时承诺件、转办件”等办理方式进行分类,进驻窗口审批。同时建立“评价、投诉、反馈、考核、问责、整改”于一体的行政审批综合服务评价监管体系,不断提升服务质量,使窗口真正建成“效率一流、服务一流、管理一流”的服务型便民窗口。

四是资金并联审批机制。按照“职能分割,制约监督”的原则,完善财务审批制度。一方面建立林业项目资金报账审批制度,对项目资金,实行“一检查、二报批、三拨付”。另一方面健全财务审批监督制约制度,财务报销实行财务分管领导审核和主要领导签字批准的监督制约制度。同时严控公务接待费,实行机关工作人员下乡公务接待公函制度,严格控制陪餐人数,严禁铺张浪费,厉行勤俭节约。

五是人员轮岗交流机制。一方面建立基层站、所长轮岗交流档案,记录轮换人员的基本情况及轮换时间、岗位、德才表现、主要的优缺点等情况,作为岗位交流、考核、晋升的重要依据。另一方面严肃岗位轮换纪律。要求轮换的人员必须在指定的时间内,将原岗位的任务、财产、人员、注意事项、存在的问题等交接清楚,对违反轮换纪律的,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