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县:蛮横村民占用村道 寻衅滋事身陷囹圄

27.03.2015  00:36

3月19日,当赣县吉埠镇某村民许某湘在行政拘留处罚决定书上签上自己名字的时候,追悔莫及。

3月4日,赣县公安局吉埠派出所接到某村委会报案称,其村七组村民许某湘占用村道正在建房,严重影响村民出行,村民意见非常大,但许某湘一意孤行,不顾镇土管部门下发的停建和恢复原状通知,仍继续建房。

接报后,吉埠派出所立即开展调查。经查,该村民许某湘在村主道旁边住,为了个人建房需要,不顾周边群众的反对,也不考虑对过往行人造成的不便和安全隐患,未经任何审批即自行在道路中间开挖地基建房,致使该村主道被占用。

为保证道路畅通,维护公共秩序,增进社会和谐,化解社会矛盾,吉埠派出所在调查的同时,协同村委会、国土、规划部门对许某湘进行了多次法律宣讲,但其拒不恢复原状,3月19日,经县公安局决定,依法对许某湘强拿硬要、任意占用公共道路的行为进行了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