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建立“违插”专项治理工作制度

28.10.2015  14:42

      10月16日,我市下发《关于 建立 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工程建设项目问题 专项 治理 工作制度暨做好当前几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全市开展“违插专项 治理 工作进一步明确相关制度要求。

  《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要 建立 工作定期报告、日常检查、会议协调、工作联动、问题线索移送和案件通报等6项工作制度,明确专人负责日常工作的开展。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编发短信、学习省纪委系列评论文章等形式,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学习专项治理重点内容,全面掌握了解治理的对象、内容、步骤、各阶段工作重点和政策界限等信息,扎实开展好自查自纠阶段的工作。市纪委将对各地、各部门执行制度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重点督查,对工作不认真、走过场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将进行严肃约谈并通报批评。

  《通知》强调,要建立定期联系机制,加强协作配合。发改、财政、国资委、规划、建设、房管、国土资源、环保、水利、交通运输、人防、消防等部门在项目排查工作中,行业行政监管部门在行政执法、受理投诉工作中,法制部门在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中,,信访部门在受理群众信访工作中,审计机关在审计监督工作中,发现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工程建设项目问题线索,要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对隐瞒、包庇的实行责任追究。纪检监察机关对领导干部顶风违纪插手干预工程项目谋取利益,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集中力量查处一批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项目谋取利益问题。

  《通知》还就做好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工程项目问题专项治理当前几项重点工作进行了部署。(淦季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