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通报7起违反八项规定问题

06.09.2015  19:24

人民网南昌9月6日电 (肖成)9月6日,江西省纪委对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发出通报。

这7起典型问题是:

瑞金市九堡镇中学党支部书记、校长李峰收受“红包”礼品问题。2015年春节前,李峰在负责学校工程项目建设工作中,收受施工单位管理人员“红包”500元。经瑞金市纪委研究,责成瑞金市教育局免去李峰所任职务,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有关违纪款收缴财政。

萍乡市人民医院CT室主任王奕违规收受“红包”问题。2014年2月至12月期间,王奕多次收受医药公司“红包”累计36000元。经萍乡市卫计委研究,决定免去王奕所任职务,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记过处分,有关违纪款收缴财政。

井冈山市地税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魏荣公车私用问题。2015年1月至5月期间,魏荣多次违规驾驶公车,并在节假日期间多次使用公车到商场购买私人物品。经井冈山市纪委研究,给予魏荣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经吉安市地税局研究,给予魏荣行政记过处分。

鹰潭市文广新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郑兴云等人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5年4月22日,郑兴云等人参加全市非法出版物集中销毁活动后,经活动组织方安排在某酒店用午餐,并违规饮酒。4月24日下午,郑兴云到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宣布人事任命事项后,与新任队长叶鹏参加该执法支队安排的宴请。经鹰潭市纪委研究,给予郑兴云党内警告处分;经鹰潭市文广新局研究,给予叶鹏行政警告处分,并对其他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宜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党委委员、副校长何海军公款旅游问题。2014年11月,何海军借参加成都2014年秋季全国高教仪器设备展示会之机,擅自带领该校8名工作人员前往乐山、峨眉山、九寨沟等景区游玩,共花费9228元。经宜春市纪委研究,给予何海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有关费用由个人承担。

景德镇市体校副校长、体育中心主任郭少华违规操办女儿婚宴问题。2014年11月9日,郭少华为其女儿操办婚宴,违规收受本单位39名干部职工礼金共计13500元。经景德镇市纪委研究,给予郭少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有关违纪款收缴财政。

横峰县市场管理局党支部书记、局长项敏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4年1月15日,横峰县市场管理局以下乡交通补贴、双休日工作津贴名义违规发放津补贴14000元,项敏对此负有主要责任,且其本人违规领取津补贴2000元。经横峰县监察局研究,给予项敏行政警告处分。

通报强调,各级党委要强化责任担当,把纪律挺在前面,针对“四风”反弹问题,早作安排部署,加强警示教育和管理监督,坚决纠正不正之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重要时间节点,一寸不让、一刻不松地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问题。在中秋国庆期间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监督检查,对顶风违纪的,一律从严查处,从严问责,公开曝光,形成高压震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