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垚烽:“趟水上学”岂能曝光一起解决一起
近日,多家网站转发一则图文网帖称,广西昭平县农村学生“趟水上学令人心惊”。5月20日,昭平县政府回应称,“立即召集相关部门研究,迅速采取措施,确保学生上学安全。”(5月21日《北京青年报》)
小学生翻山越岭、划船趟水去上学的新闻,媒体已经不知道报道过多少回了。仅广西一省,类似的情况就不胜枚举。比如,2010年3月23日,人民网报道“南宁武鸣县上江希望小学,一老师十五载划船接送学生”;2012年6月11日,新华社报道“巴马县所略乡弄阳小学的小学生翻山越岭去上学”;2013年9月9日,央广等媒体报道“藤县古龙镇陈平小学陈山分校幼儿班20多名孩子每天穿着救生衣撑着竹筏上学”。
之所以屡屡会出现这样令人心酸的画面,一方面,在于这些学校大多地处偏僻的山区、乡村,交通设施落后、道路不便;另一方面,是因为过去十多年间大力推进的农村“撤点并校”运动,使得不少学生无法就近在村教学点读书,而不得不跋山涉水去求学。像此次受到关注的昭平县九亩寨“学生趟水上学”问题,就是因为2002年以后九亩寨教学点被撤并所引起的,同时,由于缺少必要的桥梁等设施,其结果就造成,如果走捷径从拦河坝到善政小学,那么就需冒着安全风险;而要是绕道该村罗帝小组、黄婆小组、自治小学经车富公路到善政小学,则上学路程长达约8公里。
解决这对矛盾,方法不是没有,比如恢复从前的教学点、修建桥梁、改走读为住宿等。事实上,大多数地方事后也就是这么做的,像这一次昭平县官方在通报中提到的措施,就包括“做好寄宿安排工作”、“落实好监护人员”等事项。问题是,为什么这些早该采取的措施,每每总要等到媒体关注了、网络曝光了才去执行呢?是像一些地方吐槽的“经费不够”,还是因为对这些早已见怪不怪,麻木了?如果是前者,那为什么相关贫困县的政府大楼却越建越豪华?又怎么解释但凡媒体曝光后,同样的困难却往往能够立马克服、解决呢?所以,说穿了还是个“为不为”的问题,而这,恰恰是人们感到心寒甚至愤怒的地方。
智利女诗人米斯特拉尔说过:“许多需要的东西我们可以等待,但孩子不能等。”在我看来,这并非什么崇高的理想,而是对于“儿童最大利益原则”这一世界公认理念的践行。遗憾的是,载有这一理念的《儿童权利公约》通过已整整25年了,可在我们我国的不少地方,却仍然只是一句空洞的口号。这不能不令人回味起胡适先生的那句名言:“你要看一个国家的文明,只消考察三件事:第一、看他们怎样待小孩子……”在某种意义上,“学生趟水上学”问题的久拖未决,不仅是孩子们的悲哀,更是政府的耻辱。
是时候对全国农村学生的上学状况进行一次彻底排摸,并通过中央与地方共同出资的方式来加以解决了。这样,既可以避免出现遗漏,同时也能够缓解一些特别贫困地区的经费压力。相较于每年高达3000亿元的公款吃喝花费,这笔钱不该省也不能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