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款支付足浴服务消费 新余市规划设计院一副院长被处分

31.12.2014  09:43
    12月30日,记者从江西省纪委监察厅政务微博 “@廉洁江西” 获悉,新余市纪委对市森林公安局仙女湖分局局长黄永福借操办升学宴违规收受礼金、市规划设计院违规用公款支付足浴服务消费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作出通报,并分别给予当事人党纪政纪处理。

  这2起典型问题是:

  1.新余市森林公安局仙女湖分局局长黄永福借操办升学宴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4年7月27日和8月2日,黄永福分别在新余市区、分宜县城两地为其女儿举办升学宴,违规收受同事、下属及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服务对象礼金5900元。调查期间,有关违纪款已全部退还。经市纪委第四纪工委研究,决定给予黄永福党内警告处分。

  2.新余市规划设计院违规用公款支付足浴服务消费和以工作日午餐补助名义向职工发放超市购物卡的问题。2013年12月,2014年4月和8月,市规划设计院先后三次以接待外地客户名义用公款支付足浴城服务消费共计3452元;2013年7月至2014年6月,市规划设计院以工作日午餐补助名义向职工发放超市购物卡共计金额36.61万元;分管副院长吴智平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经市监察局第五监察分局研究,决定给予吴智平行政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