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三轮农用车夜间偷上高速 高速交警无缝巡逻抓现行

08.10.2013  18:42

  三轮农用车夜间偷上高速

  偷上高速的农用车被民警查获

  大江网讯见习记者 孙娟 报道:10月6日晚20时,为了运输东西方便,家住吉安县的刘某将自家的无牌三轮农用车开上高速公路,以为晚上没有交警巡逻,结果被江西省交警直属五支队第三大队的巡逻民警现场查获。

  据《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七条规定: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为了安全起见,民警将三轮农用车引导至吉安县收费站后进行教育。

  “抱着侥幸心理驾驶农用三轮车上高速是无视法律,不顾自身及他人交通安全的行为。”民警指出了刘某的错误,并给他讲解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实施条例中关于禁止三轮农用车上高速的规定。

  经过一番教育,当事人刘某认识到了自己行为的危害,对自己驾驶农用车上高速的行为表示后悔,并愿意接受交警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