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传言:还有多少“志愿者”潜伏在城管队伍里

27.05.2014  11:09

  近日,巴中市城区一些公共场所、电线杆等处张贴着“求助书”称,4月13日,巴中城管一名副中队长拒交两元停车费,与收费老人发生纠纷,后强行开车离开,致收费老人摔倒在地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昨日,巴中市城管部门表示,该副中队长侯飞甫既非公职人员,也非临聘人员,系一名“志愿者”。(5月26日《成都商报》)

  城管副中队长,人们对这样的身份往往充满质疑。因为区区两元的停车费,将收费老人撞到并致死。然而,城管部门的回应却让人找不到北。肇事者侯飞甫不是公职人员,不是临聘人员,只是“志愿者”。“志愿者”无疑再次刷新汉语词汇的记录。这样的回应本身应该质疑不断,假如这是真的,为何将一名司机任命为副中队长,是不是有些程序失误和草率?而如果这样的回应是虚假的,那其背后到底又隐藏着什么不可告人的目的,不能够对于公众说呢?而如果“志愿者”都可以荣升为副中队长的话,请问在城管队伍里还有多少人的身份是“志愿者”?

  我们不妨先假定城管部门的回应是正确的,那么,作为一名驾驶员,与城管签订所谓的“志愿者协议”必定与《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精神相违背,因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论采取什么用工形式都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否则,这就是非法用工。假如城管部门的回应是正确的,那么,其应该进行检讨,对于自身违背《劳动法》以及《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合理的解释。而这也就是因为“志愿者”而引发的思考。因为“志愿者协议”必然不是劳动合同,作为城管部门竟然公然使用非法的手段雇佣劳动者,其责任必须承担,法律也必须亮剑。

  而如果我们假定城管部门的回应是虚假的,即抬出“志愿者”仅仅是为了混淆公众的视线,推卸自身的责任。而这种可能性也极大,因为一方面,一名驾驶员能够成为副中队长本身疑点重重;而之所以能够成为副中队长的原因竟然是“工作需要”。如此随意的人事安排简直就是混乱不堪。按照这样的逻辑,为了工作需要,一个清洁工也可以提升为城管副中队长,如此以来,城管执法过程中的负面影响必然陡增。而通过说出“志愿者”来根本就是为了转移公众视线罢了,其真实的目的就是为了推卸责任,其潜台词必然是,你看,这是“志愿者”干的,与城管以及城管队伍无关。

  真的还是假的,其实已经不难看出来。而城管队伍里如果真的潜伏着很多“志愿者”的话,只能导致两种恶果:一是在执法的过程中不断推卸责任,反正是“志愿者”嘛!二个这样的城管队伍并不能够走得更远,还涉及到非法使用劳动者的嫌疑。(王传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