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贤县局:作风督查“三结合”,形成常态“五特点”
近期,进贤县国土资源局对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和11个基层(中心)所落实上级有关精神和工作要求的情况、工作人员出勤率、遵规守纪及办公效能等情况进行了新一轮全面督查。通过持续加强作风督查、效能督办,进贤县局实现了对本局全系统监督检查常态化,巩固并深化了作风建设成果。
进贤局注重督查工作“ 三个结合 ”,即明查与暗访相结合、普查与抽查相结合、定期与随机相结合;局纪检监察部门以实施“点面结合”的常态监督,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在督查工作中,充分结合实际,既有效监督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又形成本单位督查督办工作的“ 五个特点” 。
一是 有效防止“灯下黑”。临时抽借纪检监察部门以外的工作人员参与执行监督任务,既充实局督查组、局暗访组的人员力量,又实现对纪检监察人员自身的监督。 二是 强化部门协调,形成监督合力。局纪检监察部门将督查情况定期向局党组汇报、及时向被督查部门(单位)反馈,督促“一岗双责”监管落实,支持配合业务职能部门(单位),促进国土资源管理全面工作,做到监督履职不缺位、不错位、不越位。 三是 督查内容和方式丰富多样。督查内容除了人员的作风效能问题,还纳入对上级有关精神和工作要求的落实情况,以及会议制度、请假制度等有关制度的执行情况。督查方式除了查看资料、听取汇报,还辅以现场拍照、摄像、实时录音等手段。 四是 经济处罚与通报批评并用。该局针对上班出勤、办事效能、会风会纪、行政作为等有关工作纪律方面容易出现的问题,出台《违反工作纪律问题处理办法》,明确11个问责方式,采取严格的具体处理措施,包括扣除绩效工资和通报批评等。 五是 辅以抽签方式确定抽查对象。该局既加强全面监督,又突出重点监督,同时还促进抽查工作机制化。在本系统内部执行抽查,采用确保抽查率的抽签方式,增强了确定抽查对象的客观性和公平性。
截至目前,今年该局已对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单位)开展日常督查、抽查和暗访共68次,对基层国土(中心)所明查暗访共33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