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被打昏迷后手术无人签字 父亲服役母亲拘留
原标题:14岁少年被打昏迷 手术无人签字
5月3日,姐姐小月在医院照顾弟弟。
当事人小明仍然昏迷。
医院下达病危通知书,警方已与医院协调特事特办
4月30日凌晨,14岁男孩小明(化名)被人打伤,颅骨粉碎性骨折,被送至成都市第六人民医院抢救。小明出事前,父亲在服刑,母亲因涉嫌犯罪被警方拘留,在读初三的姐姐小月(化名)也才17岁。小明随时需要接受手术治疗,但因找不到监护人在手术同意书上签字,目前小明的治疗面临窘境。
华西都市报记者调查成都多家医院后发现,面对急诊危重病人手术无人签字的情况,能否自主选择下刀,是令医院和医生纠结的一个选择题。
事发
少年被打成重伤
仍然昏迷
5月3日上午11点,华西都市报记者在成都市第六人民医院见到小明时,他仍然处于无意识状态,头上包着纱布,靠导尿管维持生理机能。
4月30日下午6点左右,小明的朋友到仁寿老家找到小月,告知她小明在成都万年场暂住地和人发生了冲突,被木棒打伤。小月随即赶往医院。
“弟弟出事前一天,一位警官告诉我,我母亲被拘留了。”小月说,她在不到两天的时间内遭遇了双重打击,看到躺在床上已经认不出自己的弟弟,又回想起了许久没有见过面的爸爸。“爸爸在我上小学三年级时就入狱了,至今仍在服刑。”于是,小月成了唯一一个能够照顾弟弟的“长者”。
小月说,弟弟可能随时需要接受手术治疗,但未成年的她却不能在手术同意书上签字。采访中,小月显得很无助,只因这一切已超过一个初三女生能够应付的范围。
进展
警方与医院协调
特事特办
5月3日下午,华西都市报记者与简阳警方取得联系。警方相关负责人表示,小明的母亲目前已经知晓情况且情绪十分激动。“最好的解决方式是由他母亲出具一份委托书,委托一位亲属在小明需要手术时签字。但他母亲的情绪已处于失控边缘,第一时间出具委托书并不现实。”
目前,警方已与医院协调特事特办,小明的姑父李先生已赶赴医院,并暂时代理监护人签字事宜,等小明的母亲情绪稳定后,再由她出具委托书。
李先生刚到医院不久,就收到了院方下达的病危通知书。通知书上说:小明的病情有进一步恶化可能,他的脑部有多重外伤,右侧颞枕部粉碎性骨折、颅底骨折,脑髓液右耳漏,身体器官随时可能衰竭。
据小月回忆,小明出事后,和他同住的朋友小张曾经联系过她。小张称,小明是被一位比他大的孩子打伤的,“原因可能是对方在小明的住处玩时意图偷他的手机。”小明去年辍学,今年初决定到成都打工,因年纪小无法找到工作,一直四处借宿。
李先生说,小明在成都和一些十八九岁“做二手手机生意”的朋友住在一起,暂住在万年场附近的一个小区。“小明的手机经常欠费关机,家中没人知道他在成都过得怎样。”目前,李先生已向警方报案,成华区警方介入调查。
规定
危重病人
无人签字也要救
当遇到紧急病例又无法找到家属签字时,医院和医生该怎么办?小明并不是这个问题的第一位主角。2007年,发生在北京某医院的人伦悲剧引起各方关注。湖南籍男子肖志军因拒签妻子(后证明双方未缔结婚姻)李丽云的剖腹产手术同意书,医院里30多名医护人员在劝说无效情况下,眼睁睁看着怀孕9个月的李丽云死亡。
手术签字制度源自未合并前卫生部发布的《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对需取得患者书面同意方可进行的医疗活动,应当由患者本人签署知情同意书。患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签字。
四川省人民医院外科ICU主任黄晓波说,拒签致死事件发生后,卫生部修改过《病例书写基本规范》,为抢救患者,在法定代理人或被授权人无法及时签字的情况下,可由医疗机构负责人或授权的负责人签字。在大型医院中,没有亲属签字而需要进行手术的病人是经常会遇到的,“在大多的医院中会有这样的机制,院长会授权医务部行使这个签字的权力。”黄晓波说。
记者调查发现,虽然有“医院代签”规定,事实上在实际操作中,一些医院仍然顾虑重重。川大华西医院,成都军区总医院,成都一、二、三医院都曾遇到过病人需手术但无人签字的情况。
成都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三甲医院医生表示,有院方为病人代签手术同意书后,遇到家属拒绝支付医疗费用,而该患者本身就是危重病人。更有手术失败后,家属到医院闹事的案例。“这就是医院对于‘手术同意书代签’的纠结所在。这样的制度,最需要的就是医患双方能够相互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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