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制规划违法 加强实施监管
——《江西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十三五”规划纲要》解读
中国建设报记者 王纪洪 通讯员 林冀劼 规划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逐步完善以县域乡村建设规划为依据和指导的镇、乡、村规划编制体系;提高城乡规划科学编制和实施监管水平,全面推进“多规合一”、提升城市科学规划和设计水平、推进城乡规划对接、加强规划实施监管……《江西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十三五”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于近日正式出台,敲定了8项主要目标,明确了14项任务。
敲定8项主要目标
《纲要》敲定了“十三五”期间,江西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的8项主要目标。
新型城镇化加快发展。促进江西600万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落户城镇,改造约270万人居住的城镇棚户区和城中村,引导约600万人就地城镇化。到2020年,全省城镇化水平达到或接近全国平均水平。
住房保障体系和供应体系进一步完善。新增保障性安居工程50万套,保障性安居工程覆盖城镇常住人口达到23%以上,基本完成农村现有73万户危房改造。到2020年,设市城市住宅成套率达到89.2%,新建商品房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覆盖率达到100%。
城乡规划编制、实施和管理水平全面提升。规划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逐步完善以县域乡村建设规划为依据和指导的镇、乡、村规划编制体系,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全部编制完成。
城市市政公用设施更加完善。到2020年,城市人均道路面积达16.2平方米,城市用水普及率达到98.7%,设市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95%,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0%,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达到41%,城市燃气普及率达到96%。地下管网覆盖率和建设管理明显提高,城市排水防涝体系进一步完善,海绵城市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建成一批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整治城市黑臭水体,改善城市水环境。
村镇建设呈现新面貌。到2020年,建立完善的村镇规划体系,村庄规划全面覆盖,村镇建设管理有序。建制镇自来水普及率达80%,污水处理率达60%左右,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0%。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工作进一步加强,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的村落和传统民居得到基本保护。
建筑节能和科技创新能力大幅提升。到2020年,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50%。力争城镇新建建筑能效比2011年提高20%,可再生能源利用占建筑总能耗10%以上,绿色建材在新建建筑中应用比例达到40%。
建筑业保持中高速发展。全省建筑业总产值年均增长10%,到2020年,总产值力争达到7400亿元。劳动生产率年均增长6%,达到40%。建筑行业结构比例更趋合理,大中型企业加快发展,特级企业达到15家,工程质量更加有保障。
城市执法体制改革取得新进展。2016年年底,市、县两级城市管理部门完成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制定公布工作;2017年年底,实现市、县政府城市管理领域的机构综合设置;2018年年底,省级以及设区市出台城市管理地方性法规或政府规章;到2020年,实现全省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基本完善。
确定14项任务
根据《规划》要求,江西“十三五”期间要完成和实施14项主要任务和重大举措。
全面深入协调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加快形成“一群两带三区”城镇发展新格局、携手共建长江中游城市群、积极推进城乡协调发展、加快推进农民工市民化进程。
健全完善符合省情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积极推进各类棚户区改造、全面实行公租房货币补贴制度、加强保障性住房后续管理、落实配套政策和措施。
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实行分类调控和因地施策、大力消化商品房库存、培育房屋租赁市场、加大货币安置力度、规范房屋征收行为、完善物业管理制度、促进房地产企业转型升级。
健全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推进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扩面、加强住房公积金法规建设、完善住房公积金管理体制。
提高城乡规划科学编制和实施监管水平,科学编制和实施区域规划、全面推进“多规合一”、提升城市科学规划和设计水平、推进城乡规划对接、加强规划实施监管、加强历史文化资源保护。
加强城镇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加快海绵城市建设、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加强城市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推进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完善城镇供水排水设施建设、大力发展城镇燃气设施建设、提升城镇园林绿化水平。
提高城市管理现代化水平,大力创建智慧城市、打造数字城管平台、创新完善城市管理体制、提高城管执法水平、推进新型社区建设。
加强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健全风景名胜区管理体制、推进风景名胜区品牌提升、强化风景名胜区规划编制、加强风景名胜区建设管理。
大力开展美丽村镇建设,加强村镇规划管理、基本完成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大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深入推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推进建筑业改革创新、促进建筑产业集群发展、提升建筑企业核心竞争力、加快建筑业“走出去”发展。
强力推动建筑节能和科技进步,大力提升建筑节能发展水平、大力推进绿色建筑发展、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推进建筑科技发展。
强化工程建设市场监管,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加强完善工程建设招投标监管、健全完善工程造价体制机制、创新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机制、完善抗震防灾体系。
加快提升勘察设计行业水平,提升建筑设计水平、提高勘察设计质量、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应用、完善标准体系建设。
加强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加强城乡建设档案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加大省市县三级工程建设档案归档管理建设、做好城乡建设档案信息规范化管理和开发利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