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元鹏:拆掉“基本合格”这道保护墙
12月9日15时许,安徽省淮北市民办中学同仁中学发生墙体倒塌事故,造成5人死亡,2人受伤。淮北官方通报称,学校相关责任人已被警方控制。据当地媒体报道,今年1月,淮北市教育局发布该市民办基础教育学校年检结果通报,其中同仁中学“基本合格”。(12月9日《南方都市报》)
这所学校出现问题,似乎应该是命中注定的事情:其一,学校是由陈旧的校舍改建的;其二,围墙已经建设了17年,早已经成了危墙;其三,学校的的顾问竟然是一个曾经被判刑的人员。在这些管理漏洞面前,“围墙”变成“危墙”也就顺理成章了。不发生事故是偶然,发生事故是必然,即使侥幸这次没有出事故,早早晚晚也是在劫难逃。
随着事故的发生,一些问题暴露了出来。最值得关注的就是淮北市教育局发布民办学校年检通报里的“基本合格”定性。问题的就隐藏在了“基本合格”的验收中。这个“基本合格”就是“塌墙学校”的保护墙。既然事情发生了,我们就不能只是抓了这个学校的相关负责人,不能让这个学校的相关负责人承担所有的责任,他们的肩头太羸弱,承担不起17年危墙的重量。事实上,学校能不能办下去,能不能在危险的境地里前行,关键还是要看监管部门的脸色。
查处这起事件,我们无需去从塌了一地的砖头瓦砾查起,而应该从“基本合格”开始动刀子。
首先,“基本合格”是个什么标准?合格就是合格,不合格就是不合格,“基本合格”也就意味着会有地方是不合格的。那么,在检查验收的时候,原始的检查数据还有吗?这就需要找到检查时候的数据,让大家看看,在一系列检查数据里,哪些是“基本合格”之外的项目,这个倒塌的围墙是不是“基本合格”之外的项目?
其次,“基本合格”是谁签字画押?学校综合检查的时候,学校安全检查的时候,都需要建立台账。这是管理制度的规定。既然“基本合格”的学校出了“基本危险”的事情,这就需要看看当初签署“基本合格”的是谁?要让他出面对受害者的家属,说说其签署“基本合格”的理由。签字画押不是闹着玩的,需要承担责任。
最后,“基本合格”是否权钱交易?暗访之前发通知,检查时候走形式,检查之后喝点酒,这就是各类检查留在老百姓心中的不好印象。那么,我们就有权力去追问有关部门,到这所学校检查的时候,是不是也有以上这些现象?而且更该追问的是,“基本合格”的结论是不是肉山酒海换来的,是不是权钱交易换来的?
一道小小的围墙都能造成如此严重的事故,死了5人,伤了两人,这样的民办学校的教室还能坐人吗?又是如何年年通过“基本合格”验收的?不让围墙成危墙,需要监管部门拆掉“基本合格”的保护墙。
更该反思的是,还有多少安全监管是“基本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