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酒驾男拒绝酒精检测并拖行交警30米获刑一年
01.12.2015 09:39
本文来源: 人民网
因酒后驾驶害怕被罚,途经东莞市长安镇的湖南籍男子陈某林拒不配合交警的酒精检测,驾车逃跑过程中竟然将一名执法的交警拖行30米。记者30日从东莞市第二法院获悉,陈某因犯妨害公务罪日前被该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2015年7月28日晚,现年37岁的湖南男子陈某林酒后驾驶一辆小型普通客车途经东莞市长安镇沙头社区滨河路林记渔村红绿灯路口时,被正在执行公务的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长安大队两名警员拦停。
警员表明身份后对陈某林进行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检测,陈不积极配合,警员等人便呼叫支援。此时,陈某林突然启动汽车并强行关闭车窗后逃跑,其中一名警员因手臂被车窗夹住而无法脱身。陈不顾警员等人的大声警告,仍加速逃跑并将该警员拖行约30米。
后该警员用力将手臂抽出后摔倒在地,造成全身多处受伤以及1部谷雨牌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检测仪(修复价格为200元)、1块手表(修复价格为5450元)损坏。陈某林则继续驾驶车辆高速逃离现场。
同月31日21时许,陈某林主动向警方投案并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经法医鉴定,该受伤警员的损伤为轻微伤。
法庭上,陈某当庭认罪。
法院经审理认为,陈某林以暴力方法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鉴于陈某林事后主动向警方投案,并如实供述罪行,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法院视其犯罪情节及认罪态度,遂作出上述判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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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2.2015 0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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