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鼓县拟命名为国家级生态县已通过公示
28.05.2015 14:40
本文来源: 江西省人民政府
近日,国家环境保护部自然生态司网站公布,全国的48个市(县、区)创建国家级生态县事宜通过相关公示,铜鼓县名列其中。自2012年启动国家级生态县创建工作以来,该县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生态立县”为基础,在发展中保护生态,在保护生态中推动发展。做到“既要金山银山,更要绿水青山”。坚定不移的走生态立县之路,形成了良好的生态发展环境系统。据检测,该县境内地表水、地下水水质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的三类水质标准,饮用水源达标率100%,大气环境质量优良,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一级标准。
本文来源: 江西省人民政府
28.05.2015 1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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