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理工大学党委中心组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江西省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细则(试行)》

27.07.2016  03:11
  7月22日,江西理工大学党委中心组召开学习会,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下简称《问责条例》)和《江西省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该校领导罗嗣海、杨斌、张建中、肖文群、温和瑞、邱廷省、伍自强、何舜平、李国金、刘祖文出席会议。
  与会人员全文学习了《问责条例》和《实施细则》,并就《问责条例》和《实施细则》的内容、作用和颁布的意义进行了热烈讨论。
  该校党委书记罗嗣海强调,要切实抓好《问责条例》和《实施细则》的学习贯彻,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相结合,深刻领会文件精神,加强贯彻落实。罗嗣海还就如何贯彻好《问责条例》和《实施细则》提出了几点要求:一是要强化一种意识——“权与责的统一”,有权必有责,有责必担当,失责必追究,问责必从严;干部选配要着重考虑“德要配其位,能要胜其岗,行要负其力”这几个方面;二是要熟知相关内容;三是要严格认真执行,强化问责意识,突出主体责任,聚焦关键少数,做到知行合一;四是要结合学校实际,在学校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中加强贯彻落实;五是要落实到巡视整改中,根据巡视整改意见加强贯彻落实;六是要落实到年底届满干部调整工作中;七是要加强学习宣传,迅速在中层干部中开展,充分利用新媒体等手段加强宣传,为学习贯彻《问责条例》营造良好的氛围。
  会上,该校党委委员、组织部部长龚姚腾从适用范围、细节说明等方面对《实施细则》进行了解读;党委宣传部副部长盛晓明从背景、主要内容等方面对《问责条例》进行了解读。   编辑:吴永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