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江西:“阳光班级”让重点青少年感受“温暖”

23.03.2015  11:52

  “G42,刀具补偿,G91,增量尺寸……”在江西省抚州市东乡机电中等专业学校的实训车间,一名脸庞稚嫩的男生正专注地对着眼前的数控车床进行程序核对。男生叫黄伟(化名),今年17岁,是机电中专“阳光班级”的一名学生。 

  走进“阳光班级”之前,黄伟厌学、逃课,而且脾气暴躁,喜欢打架。进入“阳光班级”一年后,黄伟爱上了锯子、锉刀、铁块这些工具,没事就待在实训车间做“模具”,在给父母的一封信中,黄伟写道:“我现在过得很好,找到了自己感兴趣的东西,变得爱学习了。”这让黄伟的父母很开心。 

  走进黄伟所在的“阳光班级”教室,目光很容易被每张课桌上贴着的字条吸引。一张桌子上写着“来到这里,我希望能改掉我长期喝酒的坏习惯,也希望读完初三,再到这所学校来读幼师班,当一名幼儿园的老师”,在纸条右下角显然是女孩子的签名旁边还画了一个大大的笑脸。这些张贴在课桌上五颜六色的纸条上,写下了这些学生斑斓多彩的目标和理想,有的想当企业家,有的想成为一名技术员,还有的希望自己考上军校。 

  教室一角还开辟了“学生特长展示区”,贴着这些学生的头像,他们的个性爱好,还有写给父母的信。和黄伟同一批走进东乡机电中等专业学校“阳光班级”的有30个人,与普通班级的学生不同,他们被称为“重点青少年群体”,又被称为不良行为青少年群体,是一群“家长管不了,老师很难管,社会很少管”的孩子。 

  “阳光班级(学校)”正是针对这个群体,由团江西省委、省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牵头,创新的一项教育矫治工作实践。 

  团江西省委将有不良行为青少年细分为轻微不良行为、一般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等三类青少年,并针对他们分门别类进行教育矫治。其中,有一般不良行为青少年,属于濒临违法犯罪的边缘群体,他们跟风滋事、勒索财物、小偷小摸,一般意义上的教育已难以奏效,需要通过更为强制性和专业化的途径进行矫治。这些孩子如果得不到及时有效的引导和矫治,将成为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高发群体。为此,团省委和省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进行深入调研,决定大胆探索和实践,将职业学校招生困难,不良行为青少年无处可去、县级工业园区无处招工等几方利益诉求进行互补,在职业中专或职业中学设立“阳光班级”,与有一般不良行为青少年及其家长签订自愿入学协议书,将他们送至班级进行半军事化管理。 

  “我们学校的阳光班级,班主任全天候跟班,和学生同吃、同住、同劳动、同学习、同活动。这些孩子在学习日常课程的同时,还接受法治教育、心理矫治,进行人生规划和体能训练以及激励教育”在东乡机电中等专业学校,校长王早荣向记者介绍。  2013年11月,该校招收了第一期“阳光班级“的学生,一年以后,第一期的学生有的考上了大学,有的留在职业学校学习技术,有的找到了工作自食其力。 

  “多招一个学生,监狱里就少了一个犯人”。东乡县的张军”,父母常年在外打工,进阳光班级前,他厌学逃课懒散偏激,惹是生非还屡教不改。走进“阳光班级”后,让他挑选了一名自己喜欢的老师结成“对子”,老师一对一地对他进行针对性的辅导和帮助。 

  张军爱打篮球,于是让他担任班上的体育委员兼篮球队队长,组织班里的篮球训练与比赛,每次比赛辅导老师都鼓励支持他,慢慢地增强了张军的责任感和自信心;针对张军处理问题简单粗暴的作风,心理老师多次谈心,并教会他减压的方式方法;还通过观看视频、参加劳技课、亲眼目睹父亲打工劳作的艰辛,逐渐帮其改掉大手大脚化钱的习惯。 

  经过有针对性的教育和辅导,张军慢慢地改变了,尽管毛病还有不少,但对比之前已经有很大的变化。 

  如今,各地为每个阳光班级落实了5万元的建设启动资金,“阳光班级”所在的职业学校每接纳一名有不良行为的青少年,都按照3至5名普通学生的标准为该校拨付教学经费。 

  团省委权益部的负责人坦言,目前“阳光班级”还存在一些问题,例如顶层设计还未完全到位;长效的保障机制还未完全形成,大多数“阳光班级”还处在经费“饥一顿、饱一顿”的状态;现有的“阳光班级(学校)”办班模式有待规范,避免造成“阳光班级(学校)”学生交叉感染和“只管不教”的现象。 

  今年3月11日,江西省“阳光班级(学校)”校长工作座谈会在南昌召开。会上,记者获悉,截至目前,全省共建立26个“阳光班级(学校)”,招生1130人,成功转化了860人。团省委也在全力推动省级层面,联合省教育厅、省综治办出台文件对“阳光班级(学校)”建设进行规范的制度安排。

文章链接: 江西:“阳光班级”让重点青少年感受“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