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士增选应彻底去行政化 去除行政和利益等因素干扰

04.08.2015  01:23

  院士评审就应该是纯粹的学术活动,没有行政和利益等非学术因素干扰,这有助于保持院士头衔的纯洁性,也让院士制度真正发挥激励年轻学者追求学术理想的作用。

  2015年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通信评审工作近日结束,选出初步候选人157位。今年是院士制度改革后中科院首次进行院士增选。按照新的规则,院士遴选渠道较过去“收紧”,只有院士推荐和有关学术团体推荐两种渠道,减少了非学术因素干扰;“谢绝”处级以上官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党政机关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原则上不作为院士候选人;增加了“终选”机制,今年新当选的院士将由具有投票权的全体院士投票产生,考察候选人在更广学术范围内的认可度。

  这些措施是有积极价值的。减少非学术因素干扰,是院士制度改革、恢复院士学术味道的关键所在。近年来的院士增选一直遭遇社会质疑,一个重要原因就是院士增选受行政化和利益化因素的影响,存在院士出官、官出院士的现象。院士荣誉受到严重影响。谢绝“处级”以上官员参选无疑迈出了重要一步。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院士评审就全面摆脱了行政和利益因素的干扰。在具体评审过程中,院士评审必须坚持学术原则,不然院士变“院仕”的问题还将存在。新规谢绝了处级以上官员参选,这主要针对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党政干部处级以上领导,并不涉及事业单位中有一定行政级别(或享受行政级别待遇)的领导,如高校校长、副校长、院长、系主任和科研院所的领导。而从过去多年院士遴选的结果看,当选者有80%在高校、科研机构有行政头衔,其中相当比例为高校“校座”,这是被公众吐槽的重要“槽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