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中院“零距离服务”助力民营企业发展
制度发力 全面规范服务举措
该院不断增强为经济发展大局服务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深化拓展各项服务企业、服务项目的有效措施,陆续出台了《关于为我市项目建设提供司法服务的指导意见》等一系列文件,明确了服务挂点民营企业“10条工作意见”和服务项目建设“18条指导意见”。为切实帮助企业排忧解难,依法保障企业合法权益,该院将服务理念融通贯穿于审判工作的每一个环节,对涉诉民营企业的立案、审理、执行程序等多方面进行优化,形成了一条措施明确、保障有力、效果到位的服务和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的保护链。对涉及民营企业案件开辟绿色诉讼通道,在立案、审判、执行诉讼全过程给予便利。同时,还对经营困难的民营企业依法缓减免交诉讼费用,依法保障其合法的诉讼权利。
调解给力 创新思路盘活企业
该院在涉民营企业案件审判中始终坚持将调解优先原则贯穿案件审理始终,依托人民调解、诉讼调解、委托调解“三位一体”的大调解机制,多做有利于双赢的调解工作,为民营企业发展消除不稳定因素,缓解企业生存压力。同时,遵循既有利于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又有利于保障企业正常经营的原则,灵活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对确已无法正常经营的企业,加强保全力度,防止企业资产进一步流失;对仍在正常经营的企业,尽量采取查封固定资产、允许使用而不转移等方式保全,避免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如在审理该市某银行诉被告当地某企业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针对企业资金周转困难但仍正常生产经营情况,法院多方努力调解,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原告撤诉,企业继续运转经营。在审理当地某企业诉河北承德某企业承揽合同纠纷一案,针对被告通过转移资产,企业破产等方式来逃避债务情况,依法积极追加被告母公司为被告,对其施加压力,最终成功调解,双方继续合作。
判后续力 延伸司法服务功能
该院主动延伸司法服务,积极回应企业司法需求。年初,确定与全市重点民营企业及重点项目进行挂点对接,把加强与企业和重点项目沟通联系作为全市法院重点工作任务,实行挂点企业法律服务常态化。选派 22名政治素质高、协调能力强、服务态度好、经济领域熟的法官作为“企业联络员”,定期到企业走访、定期送法进企业,及时掌握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帮助企业处理各种涉法问题。此外,为提升审判服务水平,在企业中聘请执法监督员,拓宽社会各界对法院在处理涉企案件方面的监督;通过定期走访企业、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函等形式,虚心听取他们对审判和服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帮助企业建章立制,促进依法经营。近年来,该院共走访民营企业67家,组织专题调研座谈17场,发放法制宣传资料1800余份,受到当地民营企业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