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法院集中曝光了一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8.07.2015  17:13

 

   ●晒出照片和个人信息

   ●禁止乘坐飞机、高铁、列车软卧

   ●欠款金额最高的达3012.4万元 最少的1万元

  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是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测评指标。为推动我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近日,市法院通过媒体向社会集中曝光了一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联合有关部门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信用惩戒。

  据了解,失信被执行人是指法律文书生效后,负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履行义务且有条件履行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人,即人们常说的“老赖”。7月24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将72名失信被执行人(69名自然人、3名法人或其他组织)信息报送市文明办,在市主流媒体予以公开曝光。同日,在《新余晚报》上公布了其中的48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除了在相关媒体上予以公开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外,各县区法院通过电子显示屏,在人员密集的路段滚动播放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共150余人次。

  记者注意到,此次公开曝光的内容包括失信被执行人姓名、照片、住址、身份证号、未执行到位金额以及失信情况等。其中未执行到位金额最高的达3012.4万元人民币,最少的为1万元。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2013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开始实施,随之,“黑名单”上“老赖”被不断“晒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越来越显现出强大的威慑力。据悉,市法院将联合有关部门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信用惩戒,禁止乘坐飞机、高铁、列车软卧;限制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信用惩戒将让上榜“老赖”寸步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