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靖国:“烂尾城”催生的悲剧,当何解?
2008年,大同强力推行耗资上百亿元的古城保护工程。耿彦波提出“一轴双城,新旧得利”的大格局。2012年伊始,这项“投资500亿元,拆迁8万~10万户”的古城保护工程在经历拆迁上访、违法用地等波折后终于展现雏形,2013年2月,耿彦波调离大同,工地急剧降温,古城保护工程烂尾或从隐忧变为现实。(法制晚报12月16日)
从“烂尾楼”,到“烂尾城”,是政绩工程的盲目?还是政绩工程的冲动?如此的“烂尾”下去,如此气势磅礴的“烂尾”下去,所带来的社会阵痛,该如何疗伤?大同“投资500亿元,拆迁8万~10万户”的古城保护工程在经历拆迁上访、违法用地等波折后,“烂尾”了。一个直接的后果就是,这座“烂尾城”里的几十万人口的生计问题会陡然严峻,“烂尾城”不会给当地群众带来预期的繁华。
而广州越秀区起义路25层高的烂尾楼建业大厦发生大火,整栋建筑被大火吞噬,期间大楼钢板和玻璃过度受热发生爆炸,残骸像刀片飞落马路,四周浓烟冲天。消防部门共出动27个中队,58辆消防车,350多名官兵赶赴现场参与火灾扑救。民政部门已联系了33个酒店,对1264位居民进行了安置。可以说是一场灾难了------是因为工程烂尾而形成的社会灾难。
广州的这起事故,估计没有人会那么快忘记。但我们应该记住的远不止这些,这不是一般的事故教训,而是政府部门政绩冲动留下的社会苦果。如果说烂尾楼是星星点点的政府过错,那么,“烂尾城”的催生城市悲剧,又当何解?广州过火的烂尾楼,大同造城烂尾的苦酒,社会该如何承受巨额社会资源的“大手笔”浪费。
“烂尾”,对于一座城市来说,是一种沉重的负担,其危害性绝对不止于社会资源的浪费。因“烂尾”而留下的社会问题,更值得关注。因为“烂尾”,而成为一座城市的“烫手山芋”,疏于日常管理也就在所难免。可以经常看到领导神采奕奕的给一座竣工的工程剪裁?谁又能在“烂尾”工程里看到领导呢?疏于管理,当然就会有太多隐患,广州“烂尾楼”大火成因存在这种因果。很自然,类似大同“烂尾城”往后的日子里也会引发诸多的社会隐患。
“烂尾楼”也好,“烂尾城”也好,也不只是广州有,也不只是大同有。大大小小的城市,在争先恐后的大建设中,留下的这些城市顽疾,不能再漠视了,要有慎之又慎的善后。遏制地方官员的政绩冲动,治理城市建设中的烂尾工程,在如此“事故”的警示语境中,须“幡然醒悟”。恶劣的社会影响,重大的经济损失背后,泯灭的岂止是一种社会担当?所以,有“烂尾楼”,就应该有“烂尾官”,就应该有责任的苛责。前两天的新闻中有一个官员落马,好多地产商株连调查,也事实的证明了一点。“烂尾楼”、“烂尾城”事故中的千丝万缕,急需理清与剥离,唯有此,方可以杜绝“烂尾楼”再继续“烂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