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自杀女星张紫妍得清白 法院认定其为被迫陪酒

15.10.2014  20:09

  据韩国《中央日报》消息,韩国首尔高法日前对韩国女演员张紫妍遗书中针对经纪公司45岁的代表金某提起的损失赔偿诉讼做出判决,要求被告赔偿2400万韩元(约合人民币近14万元)。

  法庭判定经纪公司存在强迫张紫妍陪酒,此前的判决中,因为没有其他目击证人,再加上当事人张紫妍已经自杀,法院认定“性招待说证据不足”。

  遗书内容震惊韩国演艺圈

  2009年3月8日下午4时30分,张紫妍被发现于在京畿道盆唐家中自杀身亡,终年26岁。张紫妍曾因演出韩剧《流星花园》走红,在留下的遗书中她痛苦地表示:“每当穿上新衣服时,就是必须跟新男人‘陪睡’的日子,一辈子也难逃‘性交易’的梦魇。”并透露自己在2005年至2009年期间,被经纪公司强逼为大企业、新闻媒体高层、演艺圈人士等31名男性先后“陪睡”上百次,其遗书内容震惊整个韩国演艺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