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方否认客机失联后仍飞行4小时 正副机长无异样

14.03.2014  10:27

3月13日,一架马来西亚皇家空军的C 130运输机到达安德曼海域预定搜寻位置后,Z ulfam y(左)和中士Z ulhelm i坐在机舱玻璃门旁观察海面,搜寻马航失联客机。 谭庆驹 摄

Day6

关于MH370,记者发稿前最新消息:

①仍未发现失联飞机;

②中方8舰船累计搜寻45763平方公里未发现可疑物;

③越南官员说已接到赴马来西亚海域搜救请求;

④马方证实雷达与军方资料显示M H 370消失地等不一致;

⑤CNN否认报道“失联客机遭击落”;

⑥马航称失联飞机当日1时07分后不再有引擎数据回传。

3月13日,马来西亚航空公司和失联的M H 370中国乘客家属见面会在北京举行,马来西亚驻华大使在家属们的要求下,现场拨通马来西亚军方的电话,确认3月8日1点到8点之间,没有击落任何不明飞行物。

马来西亚军方:没有击落不明飞行物

之前,马来西亚军方在马航与M H 370失去联络后,在2时40分之前,监控到一个不明飞行物,但无法确认这个不明飞行物就是M H 370。马来西亚军方的答复,否认了流传多日的该航班可能被击落的谣言。

马来西亚驻华大使说,3月8日1时21分,M H 370从民用雷达上消失,马航立刻和马来西亚军方取得联系,随后在军用雷达上发现了一个不明飞行物,但军用雷达没有民用航空记录,而且它的飞行方式有时像有时又不像波音777飞机,所以无法确认这个飞行器就是M H 370。他说:“当时军方判断它是友好的,所以没有击落。

不明飞行物在当日2时40分从军方雷达上消失,据军用雷达记录显示,不明飞行物最后出现的位置在马六甲海峡的pulau Perak,位于北纬0537.5,东经09857.5。家属们希望由军方人士到达北京见面会现场,答复相关疑问。马航一名高层代表昨晚表示,马航指挥中心已经向马来西亚军方转达了家属的要求。

没有发现机长副机长任何异样

有些家属对M H 370机长和副机长的心理状态表示怀疑,有家属怀疑,他们是否会关掉通信设备,把飞机停在无人知道的地方。

马航发言人王明财表示,马航和其他航空公司一样,对机组人员的心理健康状态有严格要求。

M H 370失联后,马航和美国情报局等对机长和副机长进行了详细调查,比如他们的电子邮件、和家人亲友的通讯记录,他们近期的行程,目前为止,没有发现任何异样,但是这些调查还在继续中。

否认MH370失联后飞行4个小时

昨天下午,《华尔街日报》报道,根据两名匿名者提供的信息,美国的调查者可以判断M H 370在和马航失去联络后,还额外飞行了4个小时。

根据马航公开的信息,M H 370在3月8日1时21分与地面失去联络。《华尔街日报》了解到,美国调查机构和国家安全官员发现,根据M H 370的引擎传输到地面的数据显示,飞机总共飞行了5个小时。M H 370的引擎制造商劳斯莱斯公司在引擎上装有机上监控系统,这个系统会按时将引擎的数据、飞机操作和移动的情况传输回地面。

马航发言人王明财从现场看到这个消息后,立刻和马航工程师联络,然后告诉家属说,美国劳斯莱斯公司会很快发出声明否认这个消息。

马航另一名高层管理人员在昨晚的见面会上表示,引擎制造商将对这个问题做独立调查,但马航有一套系统可以记录飞机不同零件操作的情况,根据记录显示,引擎的数据在3月8日1时07分就停止了。 王骞

流言与澄清

客机失联仍飞行4小时?

昨日美国一家媒体援引匿名消息称,马航M H 370客机从雷达上消失后或继续飞行了4小时。马来西亚官方昨日下午予以否认,马来西亚代理交通部长希沙姆丁指出相关报道“不准确”。

失联客机被马军方击落?

13日,网络疯传据称来自C N N吉隆坡特派记者O N EJO YO的一则报道,表示失联客机系8日凌晨被马来西亚军方击落。CN N驻京办工作人员称该网传消息并不真实。多天来一直在吉隆坡采访的C N N资深主持人吉姆·克兰西说:“我们没有报道这样的消息,这里也没有名叫O N EJO Y O的本台记者。

机组成员家遭警方搜查?

昨日有报道称马来西亚警方前往失联客机机组人员家中调查,对此,马来西亚代理交通部长希沙姆丁予以否认。

民航专家详解航空器事故国际调查流程

什么样的情况下可被定义为失踪?

据新华社电 此次事故航空器登记国、途经国及目的地国不同,应该如何协同调查、取证?流程如何?何种条件下才可宣布航空器失踪?为此,记者13日采访了中国民航科学技术研究院专家谢孜楠。

问:如果一架飞机发生事故,调查的主要流程有哪些?

答:任何航空器发生事故,无论地点是在本国还是他国,调查的流程都是一样的,包括搜寻救援、调查通知和响应、现场调查、实验验证、原因分析、提出安全建议、调查报告编写发布、安全建议的落实整改等。

问:飞机事故调查应遵循哪些原则?

答:国际民航组织各缔约国均应当遵守国际民航公约附件13《航空器事故和事故征候调查》的有关规定进行调查。航空器事故调查必须坚持客观、公正、深入、全面的原则,唯一目的是为了查明事故原因,提出改善安全建议,预防事故的发生,而不是为了分摊过失和责任。

问:飞机事故调查组都包括哪些方面的人员?由哪一方面组织调查?

答:按照原则,事故发生地所在国负责组织事故调查。航空器登记国、经营人所在国、设计国、制造国有权派出授权代表参与由事发地所在国组织的全部事故调查工作。通俗地讲,事故发生在A国,航空器在B国登记,C国的航空公司运营,航空器的设计国和制造国是D国,那么,A B CD四个国家均有代表参与全部事故调查工作,其中A国是事故调查组织方。

问:如果事故发生在公海,事故调查由哪一方负责组织呢?

答:如果事故发生地不在某个国家的领土内时,可由航空器登记国负责组织事故调查。如果航空器登记国无意组织这样的调查,也可由航空器经营人所在国组织事故调查。

问:事故调查进展情况的有关信息应该由谁来发布?

答:事故及事故调查进展情况信息应当由组织调查的国家发布,任何参与事故调查的国家均不得发布事故及事故调查进展信息,除非组织事故调查的国家已经发布。

问:什么样的情况下,航空器可以被定义为失踪?

答:国际民航公约附件13《航空器事故和事故征候调查》第一章定义中,对航空器失踪的解释为“在官方搜寻工作已结束仍不能找到残骸时,即认为航空器失踪”。

问:搜寻与救援工作按什么原则进行?搜寻工作有具体时限吗?

答:根据国际民航公约附件12《搜寻与救援》5.5.1条款:“直到所有幸存者被送到安全地点或直到失去救援幸存者的全部合理希望为止。”而《国际海上搜寻救助公约》5.13条款有关搜寻无效的定义为:“搜寻工作只有在对救助幸存人员不再有任何合乎情理的希望才应结束。

国际民航公约附件12、附件13以及《国际海上搜寻救助公约》相关条款,均未对搜寻时限作出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