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底前撤销县级政府“驻昌办”
今年3月31日,省政府正式对外公布了《关于清理规范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明确要求“县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一律撤销”。时间过去近三个月,县级政府“驻昌办”走到了哪一步?
6月17日,有知情人士向记者透露,部分县级政府“驻昌办”“一把手”已回地方任职,名片也悄然更换,剩下的也将在限期到来之际撤离南昌。同时,设区市“驻昌办”也正逐步与经营性实体脱钩。
县级“驻昌办”陆续撤离
“早些年由于交通不便,为了办事方便,离南昌较远的地区均设立了‘驻昌办’,主要负责物资中转、信息汇总、人员往来接待等,而离南昌较近的城市则很少设立。”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相关人士介绍。
据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对地方“驻昌办”摸底调查,有29个县级政府在南昌设立办事处,其中赣州是“大户”。据介绍,这29个县级政府驻南昌办事处都被要求在今年10月底前完成撤销工作,撤销后确因工作需要,可选派人员在设区市政府驻昌办事机构开展工作。
赣州市驻南昌办事处相关人士介绍,个别县区已经找到他们,准备派员加入其办事处,但他们是否接受目前还没有最后确定。记者联系了会昌县、分宜县、广昌县等地“驻昌办”,他们表示正按照相关方案进行撤销前的准备工作,但却不约而同婉拒了记者进一步了解情况的要求。
知情人士告知记者,29家县级“驻昌办”都属于行政事业单位,这些“一把手”一般在地方上也兼有职务。5月份开始,“一把手”陆续回地方任职,名片上删去了“驻昌办”这一职务。
据了解,多数县级驻昌办“一把手”仍在地方与南昌两地跑,因为他们要在撤销前,将土地、房屋、车辆及其他资产按规定进行处置,安置分流人员,这些工作均在“方案”设置的时间段内。知情人士告知记者,这些工作纷繁复杂,需要一段时间来完成。虽然有“驻昌办”其他工作人员负责,但是如何处置、如何分流最后还是要“一把手”拍板。
经营性实体必须脱钩
现有各设区市政府驻南昌办事机构确因工作需要,经省政府批准后可予保留。目前,除景德镇之外的9个设区市政府在南昌设立了办事处,其均在南昌挂牌。
这9个设区市“驻昌办”能否保留正在等待上级通知。不过,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要求所有保留下来的驻昌办事机构都要挂牌办公,亮明身份,接受社会监督,公务接待服务必须向社会购买。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相关人士说:“向社会购买,就会有充分的竞争,在获得相同质量服务的前提下,也减少了铺张浪费。”
据悉,目前,上饶、吉安等设区市的“驻昌办”正在按步骤与所属宾馆、招待所等经营性实体脱钩,让经营性实体实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抚州市“驻昌办”相关人士表示,不能用财政的钱去养经营性实体。
与设区市“驻昌办”相比,不少县级政府“驻昌办”秘而不宣。去年,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在对各级政府驻南昌办事机构进行摸排时,发现较多县级政府“驻昌办”没有挂牌,其大多在南昌某小区购买一两套商品房,进行改造后作为办公使用。
省社科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钟群英表示,省政府出台“实施方案”,既严格要求设区市“驻昌办”,又一刀切撤销了县级政府“驻昌办”,符合国务院简政放权的要求,有助于切实转变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的职能,也将减少政府财政上的支出。“但不排除仍有些县级政府会‘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钟群英建议,在此次清理和规范中,尤其要重视事后监督,从而达到真正清理的效果。
江西日报记者 余红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