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高新区全面实行乡镇生猪定点屠宰管理

20.06.2014  19:26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生猪定点屠宰管理条例》和市人民政府有关乡镇实行生猪定点屠宰管理文件精神,切实履行新余高新区与市人民政府签订的2014年生猪屠宰管理工作目标责任状,确保消费者吃上放心肉,6月17日,新余高新区全面实行乡镇生猪定点屠宰管理。

据介绍,新余高新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实施范围涵盖水西镇、城东办事处、马洪办事处等三个乡镇以及从事生猪屠宰及相关活动的单位和个人。未经定点,以上任何单位、企业和个人不得从事生猪定点屠宰活动。

当天凌晨,市商务、工商和新余高新区有关部门及水西镇执法人员先后来到水西镇江下村委、河坪村委、城东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等地进行执法检查。在江下村委化田村小组,执法人员发现有一村民正在从事私屠滥宰行为,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生猪产品一头,并作出相关处理;在城东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当执法人员看到从事生猪产品销售人员能按规定销售定点屠宰猪肉,执法人员要求从事生猪产品销售人员要加强行业自律,做到诚实守信,经营行为符合法律规范要求。(记者吴晓敏)

来源:新余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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