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高校毕业生创业税收有优惠 开托儿所等可免征营业税

18.04.2015  09:48

人民网南昌4月17日电 又一年毕业季即将来临,除了应聘进入中意的单位外,不少毕业生萌生了创业的念头。17日,江西省、市、区三级地税部门来到南昌大学前湖校区,通过政策解读,激发即将毕业大学生的创业激情。据悉,高校毕业生在创业就业方面可享受诸多税收优惠政策,诸如开办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可免征营业税等。

据江西省地税局所得税处处长叶志军介绍,江西省地税部门对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的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96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高校毕业生创办企业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含2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此外,高校毕业生开办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等,江西省地税部门免征营业税;高校毕业生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按期缴纳税款有困难的,经审批可延期三个月缴纳,缓缴期内免收滞纳金。大学生们如果对相关税收法律法规仍有疑问,还可以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进行详细咨询。(时雨、帅雪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