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晓明的婚姻秀会敌过一次诺奖?
住口,那些把演员称为“戏子”的人!——在舆论批评黄晓明与杨颖大婚现象上,如果有什么话是我要急于表达的,那就是这句了。道理很简单:誓死捍卫一切说话的权利,但这并不意味着你就可以随便说。
一场受到万众瞩目的童话婚礼,令黄晓明引来质疑。随着“太过高调”、“花费奢靡”等质疑声渐起,舆论批评最终借助屠呦呦获得诺奖而大爆发。这篇以“黄晓明PK屠呦呦:一生努力敌不过一场秀”为题的文章表示:当黄晓明挥金如土,婚礼奢华,费用达两亿的时候,诺奖得主屠呦呦呕心沥血,一生奉献,奖金却只能在北京买半个客厅。这让人不禁以为难道中国梦要落到“戏子”身上吗?
“戏子”之论,不去说它。而我也深信,黄晓明可能真的难以承担起实现中国梦之重,但中国梦的精神难道不正是让所有人都能得以自我生长自我实现吗?至于说到有多少勤恳努力的人会因此受到价值观上的伤害,多少有些一厢情愿。这个世界,有人去摘取诺贝尔奖这样的皇冠明珠,也有人以梦幻的方式去完成一次人生大礼,他们本来可以各随所愿相安无事。
我不太明白,那种声称屠呦呦的奖金只能在北京买半个客厅的说法,到底是吐槽诺奖奖金太低,还是指控北京房价太高。有一点是确凿的,那就是屠呦呦呕心沥血,一生奉献,所获得的绝不应该仅仅是一笔诺奖奖金,当然也绝不仅仅是为了这样的一种“获得”。这也正是屠呦呦女士所说的,“科学研究不是为了争名争利。”侠之大者,为国为民。那么到底是为什么,有人会认为屠呦呦女士“一生努力”给人类带来的财富,敌不上明星的一场秀?
既使不去正视黄晓明自辩所称其婚礼花费大多来自商业赞助,既使他真的挥金如土、花费奢糜,只要他没有浪费公帑,只要他一切行为均属合法,又有什么错?而只看到黄晓明花费巨大,没看到它所拉动的消费与商业机会,也未尝不是一种狭隘。更重要的是,只看到黄晓明的排场,没看到他在婚礼之上刻意植入的慈善与环保理念,亦未尝不是一种刻意回避。
屠女士获奖从来不是黄晓明们必须低调结婚的理由。这个世界既有屠女士这样潜心研究的学者,亦有黄晓明那样娱乐公众的明星,因此这个世界才是多元的,他们不必构成相互PK乃至互证对错、水火不容的对立面。赞颂屠女士的贡献,与容忍黄晓明的“张扬”也并不矛盾。对于那些反感者来说,至少应当意识到那种法律框架内的“张扬”,恰恰是每个人的权利所在。就像屠呦呦在不堪媒体采访之后表示不愿被打扰一样,亦是一种权利所在。
那种将诺奖仅仅等同于一笔奖金,以及那种将诺奖奖金与婚礼花费简单相提并论者,到底真正在意的是什么,又刻意忽略了什么?那种将演员视为“戏子”,并完全无视演员人格及个人权利者,到底强调了什么,又暴露了什么?至于那种认为一场婚礼秀会敌过一次诺奖的人,又表达了一种怎样的真实与偏狭?无论如何,我仍然希望,公共舆论勿因某种狭促拉低了应有的格局与胸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