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忠卿:下一个以死自证清白的人是谁?
近日,发生在河源市东源县漳溪乡的一起自杀事件引起社会关注。1月2日中午,该乡46岁的村民吴伟清跳塘自杀。事后据其妻子介绍,丈夫自杀原因为之前好心扶了一位摔倒在地的老人,但后面被老人咬定是肇事者并索要巨额赔偿,丈夫一时想不开以死来自证清白。(1月7日《南方都市报》)
老人摔倒后,对扶起者反咬一口,诬陷其就是肇事者,索要巨额赔偿,究竟是谁开了这个恶劣的先例,我们已无从考证,但做好事之后还搭上了性命,却是不争的事实,吴伟清以死自证清白显然不是个例。
扶起摔倒的老人,显然属于见义勇为行为,我们不求你知恩图报,但也不能恩将仇报。可眼下的情形,让人不敢再去扶老人一把,因为做了好事很可能被倒打一耙,付出高昂的成本,实际上公众已陷入了一个两难的选择,不扶老人,良心与道义上过不去,扶起老人,有被诬陷甚至讹诈的风险,这个死结至今也无法打开。
如何走出这个怪圈,我的看法是,老人究竟是不是被扶起的人撞倒,适用《民事诉讼法》第64条第一款的规定,即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就河源发生的这起事件来看,老人果真是被撞倒,需要拿出确凿的证据,否则就有诬陷之嫌,这可不是闹着玩的,后果就是要承担法律责任。除此之外,我还有一个建议,高龄老人外出,既需要家人陪护,更需要给其买一份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两者都兼顾了,就能有效管控风险,摔倒的老人绝不会产生诬陷的故意。
吴伟清用自杀的极端方式自证清白,或许是迫于无奈,遭到几十万元的索赔,既感到窝囊,家庭更是承受不起。退一步说,即便吴伟清撞倒了老人,也应该区别情况,适当给予赔偿,毕竟他并没有逃之夭夭,而是主动将老人送到医院,何苦狮子大开口,将他逼到绝路上呢?
老人被撞倒,吴伟清被讹诈,如果警方早一点介入,不至于搞出人命来。随着老龄化社会的加速来临,此类纠纷必然有增多趋势,对此我们必须拿出化解风险的应对之策,否则下一个以死自证清白的很可能就是张伟清、赵伟清,别不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