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湖法院“一二三四”工作法强化网络安全管理
近年来,随着计算机及网络技术的应用与普及,网络信息系统已成为法院工作的重要生命线,而网络安全管理也日益成为法院保密工作中的重中之重。近日,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开展了网络安全专项整治,提出以“一二三四”为抓手,不断强化网络安全管理工作。
一是打造一大监督平台。该院实施“季检查”的监督制约机制,每季度由网络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会同院办的专职网络技术人员对全院各部门的电脑、网络、存储介质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向全院通报检查结果,同时将通报结果与该院绩效管理工作挂钩,做到同规划,同部署,同考核,确保电脑、网络的安全性。
二是明确二个安全责任。一方面,该院对全院电脑实行定人定机定责管理,明确电脑使用的安全责任;另一方面,该院对全院“U”盘实行专人专网专用管理,明确“U”盘使用的安全责任,杜绝因电脑、“U”盘使用的随意性而导致泄密、中毒事件的发生。
三是构建三级管理模式。为加强对网络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该院成立了由分管院长为组长的网络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该院的网络安全管理,实施统筹规划,集中管理;院办公室指派专职网络技术人员负责具体的技术指导、安全培训、检查督导等工作;每个部门指派一名网络安全管理专员,专司负责本部门的计算机网络安全及病毒防护等工作,通过这种三级管理模式来构建该院相对安全的网络信息系统。
四是落实四项基本制度。网络安全涉及全院每个部门每个干警,该院要求全院干警在使用计算机或是移动存储介质时,必须落实四项基本制度,即:落实内、外网物理隔离制度、落实“U”盘使用前的病毒扫描制度、落实上网电脑的审查审批制度、落实禁止“U”盘的内、外网互用制度等,通过健全的计算机及“U”盘使用制度来净化该院的网络安全环境,防范网络安全隐患。
通过“一二三四”工作法,该院严格按照“控制源头、加强检查、明确责任、落实制度”和“谁上网、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强化网络安全管理工作,推动法院各项工作的稳妥、健康发展。(吴云、汪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