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州发现一份国共合作共同抗日政府公文

18.08.2015  16:56

发现的政府公文

  8月17日,记者从吉州区档案馆获悉,该馆工作人员近日在整理馆藏民国档案时,发现一份见证国共合作共同抗日的政府公文。

  该文件系1937年12月7日吉安县长胡运鸿发出的“吉安县政府训令”(军字第48号),上盖有红色的“吉安县政府印”方形印章,收文单位为吉安县第一区区署。训令称,请予明令劝谕所属一体放弃成见,俾得实现集中国力量踊跃抗敌、共释前嫌、共纾国难……”档案馆专家称,此文件系吉安县政府奉上级第三区(吉安)行政督察专员公署的文件精神,发出全县民众要放弃成见,共释前嫌,联合抗日。

  1937年7月7日,日本发动全面侵华战争。七七事变第二天,中共中央发布通电号召全中国军民团结起来,抵抗侵略。同年9月,中国共产党同中国国民党第二次建立合作,即抗日民族统一战线。